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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
2004年年度检查通知
 
   

  各科研管理单位:
  各课题组负责人:

  按照"十五"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5月中旬我办将对在研的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继2002年、2003年年度检查取得较好成效之后,2004年我们将把中期检查的重点从课题研究进展和阶段成果检查转到课题结项和最终成果鉴定上来,并对在研项目的阶段成果和已结项项目的最终成果启动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因此,我办公室决定于5月15日起至6月15日止,对全部"十五"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此次年度检查仍本着简单易行、讲求实效的原则,由各科研管理部门将年度检查通知、检查表和科研成果转化调查统计表在5月20日之前下发到每个课题组,年度检查通知、检查表、科研成果转化调查统计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总结表及本单位承担项目列表均可在社科规划办网站上下载(www.bjpopss.gov.cn)。
  2、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年度检查表和科研成果转化调查统计表(必须打印,不可手填)。注意如实填写自2003年度检查以后又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如实填写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转化情况(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没有的不用填写。
  3、继2003年阶段成果汇编后,我办公室决定编辑2004年阶段成果汇编,要求各课题组根据情况精选1至2篇阶段成果(定稿)提供给规划办,所提供的阶段成果可以是已发表的文章也可以是未发表的,每篇字数控制在4000~8000以内,版式要求详见样文。不作为提供给成果汇编的阶段成果,形式不限,由社科规划办备案收存。
  4、各课题组将年度检查表、科研成果转化调查统计表和提供入选汇编的阶段成果打印稿一份、软盘一份(请将年度检查表、成果转化调查统计表和提交的科研成果复制在软盘里)交给科研管理部门,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统一交给市社科规划办公室。
  5、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填写"十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总结表和本单位承担项目列表(并附软盘一份),并请在6月14日~18日期间将全部检查表和阶段成果一并交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
  6、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从6月21日~30日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集中拨款(请注意:由于市财政拨款体制的变化,拨款时需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
  7、如有特殊情况请科研管理部门及时与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有关项目主管人员联系。
  8、已完成最终成果待鉴定的项目,须抓紧时间通过科研管理部门及时与规划办有关项目主管人员联系,办理结项手续。
  这次项目检查工作既是作为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一个动力,又是对科研管理规范化的一次检验,希望各科研管理单位和课题组负责人要充分重视这次中期检查,积极配合争取圆满完成年检工作。

附件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和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总结表和本单位承担项目列表

附件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成果转化调查统计表

附件4: 2003年阶段成果选编版式样本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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