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二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市社会科学研究“六五”规划项目的落实和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编制本市社会科学研究“七五”规划的原则,并就开展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评奖工作交换了意见。
(一)
会议认为,自前年九月市委召开第一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座谈会以来,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成绩是显著的。不少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业务部门研究力量已动员起来,积极承担规划项目妁研究任务。市一级党政领导机关对规划项目的实施给予了有力支持。总的形势很好。
一年半来,经批准列入市“六五”规划的研究项目共69个,其中长、中期项目53个(含全国重点规划项目3个),短期项目16个。今年新增的5个项目正在抓紧落实中。绝大部分项目属于紧密结合首都两个文明建设实际的应用研究,少数项目属于北京地方史志研究和与现实问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截止目前,除有5个项目因主要研究力量调动工作,课题组已撤销合同,6个项目进展不大外,有58个项目(占批准项目总数的81.05%)能够或基本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其中已有41个项目
(占正常开展工作项目总数的76.68%)提出了不同程度的研究成果(21个项目提出最终研究成果)。
在已经过有关专家论证或主管领导部门审定通过的科研成果中,有些还是很有价值的。如《北京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和《北京人口和城市发展问题》两个课题组的一些子课题调研报告,对本市人口的控制,疏导和管理,以及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了一些具有科学根据的战略设想和对策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特别是,他们搜集整理了大量基础数据资料,这在北京还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北京市城镇人口主要副食品需求量中期予测》研究报告,已为本市一些领导部门制订中期规划参考使用。《首都现代化建设与管理的目的集合和指标体系研究》和《北京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仿真模型研究》两个课题组,已分别研制出初步的目标树和仿真模型,为将来领导机关对首都城市实行现代化管理提供科学决策手段,作了有益的尝试。有些成果带有填补空白性质,如建国以来的第一本《北京简史》、第一本《北京邮史》、第一本《北京地区概况》,已送出版社付印。还有些成果提出了若干新的学术观点。
在“六五”规划项目的选定和实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六五”规划项目的确定,有一些没有经过有关专家和主管部门领导围绕“六五”期间本市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共同进行筛选。规划工作的阶段性和层次不清楚,重点不够突出,项目的数量也多了一些。
(2)对课题组的研究计划和研究力量进行充分论证和审议不够,有些项目未取得课题组所在单位领导上的合作,支持与监督,这样,就往往影响科研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使有些项目的课题组难于严格按照议定书的要求完成科研任务。
(3)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各条战线改革的日益深入,有越来越多的单位强调规划项目的科研任务要自带经费下达,不愿使用他们的科研经费或业务费来支持规划项目的实施;同时,有越来越多为课题组提供资料、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咨询”,越来越多帮助课题组做些工作的人索要工日补贴,开会、调查、印刷所需费用也明显增加,因而迫使规划领导小组的经费要日益增多。
与会同志认为,目前应集中力量抓好现有规划项目的实施,争取多出高质量成果,在一段时间内一般不再增列新项目。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从编制“七五”研究规划开始,就注意解决。
(二)
会议讨论了有关编制本市社会科学研究“七五”规划的若干原则,认为:
(1)“七五”规划的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央的“四项指标”和“批复”为主要目标,为促进首都各条战线的改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首都服务。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是本市整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充分反映北京的特点,充分适应北京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需要。
(2)在选定规划的重点研究项目时,应坚持三条原则:①要以解决战略性宏观问题的应用研究为主,对首都经济体制改革和上层建筑改革,以及两个文明建设中提出的重大问题,有系统、分层次地进行研究,既要找出解决实际问题的科学依据(包括方法论),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力争在“六五”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②在强调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同时,不忽视那些在本市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又可能在全国发生影响的基础理论课题的研究,以及北京地方史志的研究,还要适当开展有关基础理论的教学和普及方面的研究;③要坚持从北京的实际科研力量和条件出发,实事求事,量力而为,首先选定那些在“七五”期间最能取得成效的研究项目。项目要少而精,实行长,中、短期项目相结合。
(3)规划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要以能够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内在发展规律,对首都建设和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专题论文为主。
(4)规划项目的确定,除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的课题外,都要经过有关专家和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筛选。规划项目的落实,一般要采用规划领导小组成员,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和课题组负责人三方签订项目议定书形式,课题组的研究计划事先必须经过有关专家和主管部门领导论证审议。规划领导小组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按照不同方面或学科,分别组成若干分方面(学科)小组,负责对有关规划项目的选定、落实和研究成果的验收。
(5)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应该是一个能够逐年滚动的规划。每年年初可以根据首都各方面改革与建设进程中提出的新问题,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增加少量新项目。除特殊情况外,要尽量避免随时增加新项目。
(6)保证实施规划项目的科研经费,仍应坚持实行多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凡主持研究和参加研究的单位,都应将规划项目列为本单位的重点研究项目或重要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科研经费或业务费)方面对规划项目的实施给予大力支持。经费确有困难者,由规划领导小组给予必要的资助。
从今年五月开始,由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各方联系,收集需要列入全市“七五”规划的研究项目;八月底完成规划项目的筛选确定任务;十二月底基本完成规划项目的组织落实任务。争取在第四季度后半段召开我市第二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座谈会,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此外,要努力办好《北京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编的内部刊物),提高稿件质量和编辑水平,并争取做到每三周出版一期。
(三)
会议还认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不少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党、政机关的研究力量,曾紧密围绕我国,特别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写出了一些既有学术价值又有社会效用的,优秀的科学论文和调研报告。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业务部门研究力量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使科研工作能够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首都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更加繁荣和发展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拟在今年内由规划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评奖活动。会议原则上同意《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评奖方案(初稿)》,实施办法会后再进一步同有关方面具体商定,并对评奖方案加以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