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一九八五年三月廿二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会议关于按学科分别建立学科规划小组问题的决议,现对有关学科规划小组的性质、组成和任务暂作如下规定:
(一)学科规划小组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参谋和助手,在市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规划研究项目的拟定和实施。
(二)学科规划小组由本市社会科学有关学科具有一定声望又年富力强的专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热心科研工作的领导同志组成。各学科规划小组的正,副组长由市规划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或专家担任。由市规划领导小组给各学科规划小组的正、副组长和全体成员颁发正式聘书。各学科规划小组的秘书由市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职课题管理干部担任。
(三)学科规划小组的主要任务:
1、负责根据市规划领导小组确定的编制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筛选拟定本市本学科在规划期间的重点研究项目(包括对项目的承担单位和承担人提出建议),报经市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列为本市的规划项目。
2、负责组织本学科规划项目的落实,包括: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规划项目的课题研究组,审定课题研究组提出的科研计划,审批课题研究组的科研力量,审定课题研究组向市规划领导小组提出的科研经费资助申请,代表市规划领导小组与课题研究组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三方在项目议定书上签字。
3、负责监督检查本学科规划项目的实施(包括检查课题研究组对市规划领导小组资助的科研经费的使用),指导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4、负责对本学科规划项目科研成果的鉴定,通过后报市规划领导小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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