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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和,八五‘学科规划小组的设置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其工作方式
我市调整加强后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已经成立。这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我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导的重要的组织保证。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负责具体领导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并代行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的职责。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确定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及其工作方式。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
2.制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管理条例、北京市哲学社会学基金会章程及其有关规定;
3.筹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科研和出版经费以及北京市会科学基金;
4.发布并审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鉴定、验收并广重大课题研究成果;
5.批准并聘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规划小组成员,领导学科规划小组工作;
6.领导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领导机构,它的工作方式是:
1.领导小组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重大事宜,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2.在一般情况下,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初步定在12月份),检查、总结当年的规划工作,部署下一年工作;
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具体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
关于成立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我在这里作一点说明。“六五”和“七五”期间,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经费和研究成果的出版补贴,全部依靠市财政拨款。尽管拨款额每年都有所增加,但仍不能满足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这就有必要开辟其他财源以弥补经费不足。几年前,就曾考虑成立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基会,从民间渠道筹措资金。此项工作一直处在酝酿过程中,尚未落实。这次会议之后,我们将抓紧时间,着手筹备成立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将参照中华社会科学基金会的模式建立,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的职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基金会办公室合二为一。上述方案将报请市有关部门审批。
(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原名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始建于1983年。由于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责、任务、管理办法和管理体制都处在探索过程中,因此,这个办公室在一段时间里属于非常设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管理工作,1990年6月16日,市委决定将该办公室由非常设机构改为常设机构,确定为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统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去年市编制办公室正式下文批准成立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并核准了内部机构建制和人员编制。目前,该办公室人员编制暂定为18人,内部机构设置为三处一部,即秘书处、规划管理处、信息联络处和《北京研究》编辑部,其中信息联络处暂挂靠在规划管理处。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行使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旦的规划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是:
1.负责编制我市以五年为一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实计划;
2.负责办理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和批准立项工
3.检查监督规划项目的实施;
4.组织对规划研究项目成果的鉴定、验收,处理和推广工作;
5.筹措并管理规划项目研究经费及其成果出版补贴经费;
6.收集并交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
7.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北京研究》:
8.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委托,协助其管理市属单位所承担的国家重点项目、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努力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为发展和繁荣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是我们办公室的职责。办公室的同志们都意识到,我们这个单位虽小,但责任重大。办公室掌握着一定权力。如何行使这些权力,将受到普遍关注。在这里可以向领导和同志们保证,我们决不滥用手中的权力,决不以权谋私,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权限和管理办法办事。办公室的任何个人都无权私自批准立项,无权决定科研经费划拨数额,无权决定出版资助。在这方面,我们欢迎同志们监督。
(三) “八五”学科规划小组的设置及人员构成
1.学科规划小组的设置
我市学科规划小组始建于1986年。“七五”期间,根据规划工作的需要,共设立了9个学科规划小组,即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与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历史学、城市科学、语言文学,成员总数为135人,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97人,占成员总数的72甲o,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同志38人,占成员总数的28%。学科规划小组及其相应工作制度的建立,对我市研究规划的制定以及研究工作的指导,提高研究成果的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使规划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学科规划小组的作用是“七五”期间规划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这一组织形式及其相应的工作制度,“八五”期间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八五”期间,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学科规划小组做了适当的增补和调整。(1)为了加强党史、党建研究,增设了党史党建科规划小组。(2)将原来的政治与法学学科小组分开,分别设立政治学学科小组和法学学科小组。原来两个不同的学科合编为一个组工作上有许多不便,讨论有关法学研究问题时,政治学的专家难以提出具体意见,反过来也是如此,这就影响了对研究工作的具体指导。专家们建议将两个学科分开,分别成立两个学科小组,我们采纳了专家们的建议。(3)根据专家学者的建议,将原来的语言文学学科小组改名为语言与文学艺术学科小组,这样便于把有关艺术理论的研究纳入到“八五”规划中来。
经增设、调整后,“八五”学科规划小组共设立11个,即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党史党建、教育学、历史学、城市科学、语言与文学艺术(暂定此名)。
2.学科规划小组成员的构成
“八五”学科规划小组成员仍由两部分构成,共计119人。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87人,占总人数的74甲o;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32人,占总人数26%。我们认为,这种人员构成有利于规划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可以使两部分人员各展所长,优势互补。
“八五”学科规划小组成员做了较大调整。(1)“七五”学科规划小组成员人数偏多,有关会议组织困难,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八五”期间,在增设了两个学科规划小组的情况下,人数从原来的135人,减少到119人。原“七五”学科规划小组的成员保留了35人,其余均为新聘成员。原有成员调整下去比较多,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①“七五”学科规划小组初建之时,不少专家学者的年龄已偏大,六年过后,这个问题更显突出。一些专家学者年事已高,深感从事这项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主动提出退出学科规划小组工作,让位于中青年理论骨干。我们采纳了他们的意见。②另有一些专家学者教学科研任务过重,且社会兼职过多,无暇顾及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继续保留在学科规划小组中,对规划工作将有较大影响。③为了补充中青年理论骨干,亦需调下一些老成员。(2)“八五”学科规划小组中,较大幅度地增加了中青年理论骨干的比例。经领导小组审议的“八五”学科规划小组成员中,有中青年理论骨干21名,占成员总数的18.4%。
二、“八五”规划项目的选题
(一)课题征集和筛选过程
“八五”规划课题的征集工作是在1990年开始进行的。社科规划办公室在广泛征集选题的基础上,于1990年第四季度提出了一个220项课题的项目单,提交学科规划小组讨论、评议。经第一次初选,并汇总专家学者的增补意见,又提交了一个387项的课题单,进行第二次筛选。经投票表决,初步确定了“o项。后经召开学科组长会议协商,确定了102项的研究计划。在此之后,我们根据市委领导同志的意风,对项目单做了局部调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工作会议之后,根据会议的有关精神,并参考了全国重点课题,提交给领导小组讨论的项目单,共计93项,经领导小组审议,又作了修改和补充。现提交“八五”规划工作会议讨论的共计107项。
(二)确定规划项目选题的几个原则
(1)坚持正确的研究导向。规划项目的确定,不仅对规划项目的研究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而且对全市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向,也会有一定影响。规划项目的选题,具体体现着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项目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为首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突出重点,着眼于中长期超前研究。现实生活中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很多,但列入规划的只能是少数课题,就是列入规划的课题,也不能一律看待,规划研究项目必须突出重点。志坚同志报告中所强调的六个方面,就是我们“八五”期间需重点扶植的研究项目。另外,规划项目要着眼于我市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一般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某些问题的应急对策,不在规划中立项。
(3)量力而行。市里支持规划项目研究的经费每年都有所增加,但从事业发展的需要来说,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研究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渴望在这方面有更多的财力支持。在现有的财力情况下,课题设置的数量要适当控制,多数课题的规模也不宜偏大。我们认为,“八五”期间,课题总量控制在150项以内是适宜的。这150项包括现在提出的这些项目,还包括新增设的青年研究项目和根据需要将滚动列入规划的项目。不少单位的领导和科研人员以及学科规划小组的成员都强烈呼吁多设立些研究课题,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就目前的财力而言,这些愿望和要求一时还难以实现,这一点还请同志们理解。
(4)兼顾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与重大对策研究。我市基础理论研究力量雄厚,在安排“八五”规划研究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我市的这一优势,力争在基础理论研究上取得一批重大研究成果。但同时又要避免与全国规划项目重复立项,凡在全国批准立项的基础理论三究课题,我市一般不再批准立项。如确需立项研究,则必须在课题的总体设计上有新的角度,新的思路或新的研究方法。
作为北京的规划研究项目,必须突出北京的特点,因此,“八五”规划项目在课题的总量上,以研究和解决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为主的各种应用理论和重大对策的研究所占比重较大,某些基础理论研究也要立足于我市的实际,我们认为,作为地方规划项目,上述安排是适宜的。
(三)课题设计及分类
提交大会讨论的“八五”课题规划,有些是比较明确比较具体的题目,但有些选题只是个研究范围,还不是规范化的题目,各单位在申报时,还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具体设计。有些课题的归类也不一定很准确,有的课题属于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但在归类时,归到了某一个学科,这并不影响实际研究过程中所涉及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内容。有些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难以归到某一个学科,因此在课题规划中另设了综合类。但从学科规划小组设置来看,没有综合学科规划小组。这类题目的审定及其成果的论证验收,将另聘有关专家学者参加。
(四)关于青年研究项目
青年研究项目是“八五”期间新增设的。增设青年研究项目得到了市委领导的支持,受到理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理论工作者的普遍欢迎。青年研究项目的总量控制在全部课题的20一25%。了加强对青年研究项目的管理,我们制定了《青年研究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三、关于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社科规划办公室在总结以往规划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学科规划小组工作条例》、《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新制定了《青年研究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有了这些管理条例,可以使我们的工作尽可能做到有章可循。现就有关的管理工作再作些说明。
(一)关于规划项目的两级管理问题
在“六五”和“七五”期间,规划研究项目直接由社科规划办公室管理,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没有参与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这种管理体制未能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不利于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克服这一管理体制的缺陷,从“八五”开始,我们将由过去的一级管理改为两级管理,即由社科规划办公室和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两级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第二个条例中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社科规划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包括七项内容,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包括七项内容。这里就课题组成员的资格初审讲几点意见。
在《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中,要求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对课题组成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的初审。承担规划项目研究任务的人员在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第二,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的初审。课题组成员要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第三,学风以及事业心、责任心的初审。课题承担人要有潜心研究、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对所承担的研究工作要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第四,对研究条件和研究手段要作出评估。是否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研究手段,如必备的文献资料条件、数据处理条件等;第五,课题组成员的总体构成是否合理。如项目负责人能否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任务,是否具备一定的科研组织能力,如果只是挂名,而不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就不能做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要有相对稳定性,如流动性较大的研究生,就不宜做课题组正式成员,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势必’影响课题研究的进展和质量。在上述环节上,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在进行资格初审时,都要严格把关。
(二)关于经费管理
这里需要强调几点;第一,规划课题研究经费一律划拨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如课题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负责人,经费只划拨到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研究经费不得转移到其他单位的账户上,以便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第二,要严格控制经费的开支,会议开支要严格掌握,与课题研究没有直接关系的书籍如大型工具书不能购置,少量必须的研究资料可以购置,但大量购置资料不能批准。没有必备的基本的研究资料,说明不具备研究条件,这样的课题申请不能批准立项。第三,随着课题阶段性任务的完成,课题组要有阶段性经费开支决算报告,经本办公室审核确认开支合理,方能继续拨款;课题研究任务全部完成后,课题经费开支要有总决算报告,经审核无误,才能组织成果鉴定验收。第四,课题研究经费划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耒开展研究工作,所拨经费要如数追回。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处理
在《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处理办法》中,对最终研究成果提出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公开出版。对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又允许公开出版的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由社科规划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出版社推荐。出版所需的补贴,原则上多方筹集,社科规划办公室酌情给予部分补贴。凡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必须严格把关,书稿要严格审定,要在出版的前言或后记中注明审定者的姓名。
第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经严格鉴定验收和审定后,可内部编印,由社科规划办公室和课题组共同负责。
第三,有些研究成果,如某些对策研究,可直接送交有关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这类研究成果不一定作出版处理。
四、关于课题申报工作的安排
这次会议之后,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将尽快把有关文件修改好,争取在2月底请《北京日报》发一个开始受理规划项目申请的公告。受理时间从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5月份分学科组进行评审,6月份下达批准立项通知书。时间比较紧,希望各单位抓紧办理统一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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