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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社科规划文[2005]30号
 
关于表彰和奖励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

二级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为加强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自2002年9月开始,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在承担三个以上规划项目的单位确定二级管理单位,到目前为止,总计确立了36个二级管理单位。这些二级管理单位在“十五”规划项目管理工作中,积极配合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工作,在规划项目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特此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和表彰名单如下:
   二级先进管理单位二十个:
   1、北京大学社科部
   2、清华大学文科建设处
   3、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
   4、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6、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科研处
   7、北京市联合大学科研处
   8、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
   9、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
   1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处
   11、首都体育学院科研处
   12、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处
   13、北京市档案局科教处
   14、首都医科大学科研处
   15、北京印刷学院科研处
   16、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科研处
   17、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处
   18、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19、北京工业大学科技处
   20、首都师范大学科技处
   先进个人十六人:
   1、北京师范大学社科部     韦蔚
   2、清华大学文科建设处     彭方雁 聂培琴
   3、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     沃晓静
   4、中国传媒大学科研处     鲁津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刘延杰
   6、首都师范大学科研处     杨阳 段蕾
   7、北京市委党校科研处     谭凯
   8、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     南荣素
   9、北京科技大学科研处     董成文
   10、北京市委研究室       高凤云
   1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程宇红
   12、北京联合大学科研处     刘红
   13、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赖勤
   14、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处     王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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