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树礼
林 丕
温寒江
杜午禄
袁贵仁
 
     

林丕教授

     
 

  林丕,男,193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
  1944年9月-1947年7月,在昆明西南联大附中读书,参加了“一二一”等革命学生运动。1947年9月-1948年9月,在北京大学政治系一年级,于1948年1月加入“民青”,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9月到华北解放区,参加整党学习。1948年10月-1948年12月

,在平山县,中共中央华北局党校学习。1949年1月-1954年8月在北京,中共中央华北局党校工作。1954年9月-1963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工作。1963年11月-1973年10月,在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干部理论处工作。1973年11月-1978年10月,在北京石油化工总厂工作。1978年11月至今,在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工作。先在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任教员、副主任。1980年11月,国民经济教研室成立后,曾担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82年被评为副教授。1987年被评为教授。1983-1990年曾任北京市委党校校务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起,任北京市经济学总会理事。从1991年-2000年,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八五”、“九五”规划的经济学评审组组长,现为“十五”规划顾问组成员。
  专业特长:主要从事国民经济管理学的教学与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从1979年3月至2001年3月,共发表经济学论文68篇;从1982年至1999年,主编、撰写和出版了经济学著作8部。
  在这些论文和著作中,提出了一些独立的学术见解,例如:有效产品的科学界定问题、精神产品再生产的总过程问题、第四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理论界限问题、第四产业的历史地位和开发问题、遏制GDP增长的负效应问题、平等经济学问题、教育是全社会的第一基本建设问题、人类社会商品经济经历“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的否定之否定过程的六种形态问题、劳动成果的二重性问题,等等。
  批评了国内外学者对第四产业的诸多不确切定义,提出应将第四产业定义为“知识产品再生产总过程的诸行业”;批评了经合组织(OECD)对知识经济的不确定定义,认为知识经济是一个时代的概念,“知识经济时代,是知识产品生产和脑力劳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信时代”。
  林丕于1991年9月,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199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获奖作品如下:1、《城市管理原理》,2、《社会主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概论》,以上两本书于1987年12月获北京市第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国家经济监督系统研究》,于1991年12月获北京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民主化研究》,于1994年12月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5、论文《对平均主义顽症的再认识》,被全国省级政治理论刊物优秀评选委员会评为“1986年度优秀论文”。
  1984年5月,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学海沃德分校商业经济学院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作了《关于产业划分的新见解》的学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