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为迎接革命胜利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会议批准了党发起召开新的政协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此后不久,人民解放军强渡长江,解放南京,宣告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至此,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工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在北京正式开幕。根据此前的筹备会议协商决定,正式出席会议的有45个单位的662名代表。这45个单位中,有14个属于“党派”,即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建国初期共青团一度被当作“党派”组织看待)、无党派民主人士和 11个民主党派。(后来 11个党派中的民联和民促与民革三合为—,救国会认为自己的政治目的业已实现,于12月宣告结束,其成员多数加人民盟。这样我国的民主党派就剩下现在的8个。)
新政协会议完全不同于“旧政协”,它是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真诚合作的会议。大会通过的每一项议案——政协组织法、共同纲领、政府组织法,以及关于国旗、国徽、国都、纪年等问题的议案都是经过了代表们广泛、认真的协商和讨论确定的。最后,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的63人组成的中央人民委员会。会议于9月30日闭幕。10月1日,中央人民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政务院总理等任命事项。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会上,毛泽东主席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这个政权的产生方式及其参政党的广泛参与性,同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党政府形成明显的对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民党一党专政历史的彻底结束。同时也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崭新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
(节选自市社科“九五”规划项目《中国参政党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