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全市83家民办福利院获市政府518.6万资助金

[日期:2006-02-17] 来源:首都之窗  作者: [字体: ]
  2月16日上午,市民政局向社会宣布,首批用于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款项518.6万元已经下发到各区县民政部门,全市83家符合资助标准的民办及公办民营福利机构很快就能拿到资助款项。今后,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每年都能按照实际入住人数领到补助。

  2005年3月,市民政局颁布了《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细则》,决定从2004年度开始,对社会力量兴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提供资金补助。按照实际服务人数,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每月补助100元,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每月补助50元,补助金按年度下发。

  据悉,首批符合资助标准的社会办福利机构共83家,其中养老机构77家、残疾人福利机构6家,资助总金额518.6万元。按照民政部门要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福利机构的设施改造和服务改善,必须专款专用。今后,市民政局每年将进行考核评定,并随时监督补助金的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新京说,近年来,本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已经从2000年的60家增加到目前的85家,床位数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已成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到2010年,北京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221万,占全市人口的13.2%,社会化养老成为必要的养老方式之一。“十一五”期间,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将从现在的3万张增加到5万张,出台这项补助政策,就是要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福利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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