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局长赖小民3月3日透露,《北京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办公厅批转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审核后获得正式批准。由此,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赖小民在3月3日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备组成立大会上介绍,北京将撤销现有各区县141个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在北京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各区县、乡镇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统一组建一级法人管理模式的“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
新组建的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将由农民、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入股组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新银行将以“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在北京市内区县设立分支机构。将实行“一级法人,统一管理,总行以及分支机构分级经营”的经营管理机制。
另据赖小民介绍,为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将向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转拨中央拨付的保值贴补息8585.6万元。而从2004年至2006年,对北京农村信用社(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在资金扶持政策方面,将申请使用中央银行专项票据24.2亿元。同时还允许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利率浮动政策。
据了解,北京市将在今年1季度,完成相关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6月底左右,完成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并做好开业准备工作, 2005年底前后,完成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挂牌开业工作。
赖小民介绍说,新银行将力争到2006年末,使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增加到1000亿元左右,比2002年末增加50%;各项贷款余额增加到600亿元左右,比2002年末增加70%;股本金增加到30亿元左右,比2002年末增长4倍;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不良贷款比例降至10%以下。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鸿祥在3月3日的筹备组成立大会上说,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将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以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为依托,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促进首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王文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