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要构建无矛盾的社会

[日期:2006-08-04] 来源:宣讲家  作者: [字体: ]

  和谐就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它标志着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诸要素实现均衡、稳定和有序,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是无差别的社会,更不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协调矛盾,不否定矛盾,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构建”二字表明,和谐社会既是一个目标又是一个过程。因此,我们要理性地看待社会,理性地面对各种不和谐的社会现象,这样才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增进相互理解和包容,逐步地使社会更加和谐。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青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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