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城管贴出首张E单 违章停车罚款升至200元

[日期:2005-03-04] 来源:首都之窗  作者: [字体: ]

  3月2日下午,东城城管给一辆违法停放的面包车贴上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这是全市城管自D单改E单后,首次贴出的E单。据了解,在城八区,E单已从即日起使用,原D单不再使用,处罚数额也从50元改为200元。

  3月2日下午4时,城管东四分队队员在东四北大街看见470号门前停放着一辆银灰色面包车,附近不足10米处就是禁止停车的标志牌,而该车停放的位置没有交通部门核准的停车位。经现场观察,车内没人,且车身上没有其他违停通知单,拍照取证后,城管随即现场填写“E单”,标明了违法停车的车型、路段、车身颜色、停放时间等项,然后加盖队员代码章,将通知单张贴于车辆车窗玻璃上。这是城管自D单改E单后贴出的首张E单。

  D单改E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去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管原使用的《违法停车通知单》(即D单),名称更改为《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即E单),单据处罚数额也从过去的50元改为目前的200元,但单据颜色依旧为黄色,同时违法行为的确认、张贴的相关规定与原D单区别不大。

  据了解,目前给违章停放机动车贴的罚单共有四类,A类由交管部门贴;B类由交通协管员贴;C类由社区警察负责;城管部门负责的罚单由D类改为E类,主要针对便道上违章停放的车辆。

  可不可以对E单置之不理?

  城管队员在给违章停放车辆贴出E单后,在24小时内会将处罚情况移交给辖区内交管部门,由交管部门将此违章车辆信息上网。城管只是协助交管部门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贴条,对E单违章停车的处罚主体依旧是交管部门。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理“心服口服”,应当拿着E单在期限内到交通执法站交纳罚款;如果对处理不服,可以向交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总之,如果车主对E单置之不理,验车的时候就会有麻烦。

  所有车辆违章信息只在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个网站发布,车主查自己是否违章只需要“监控”这个网站就可以了。

  车的事儿,城管还管什么?

  在车的问题上,城管就只管静态的违章停车,跑起来的车只能交管部门管。据了解,城管给违章停车贴罚单的权力来自北京市相关规定。目的一是由于违章停车的数量庞大,不能仅靠交管部门管理,二主要是为了管理乱停乱放的黑车。(光炜 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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