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作是北京市社科“十五”规划项目优秀研究成果之一。该成果被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等参考采用,成果部分内容被《人民日报》(2005年1月6日)进行了介绍。该成果入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优秀成果选编》。
北京的广播影视业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重要成就,已经逐步发展成为集广播、电视、影视剧制作播出、音像制品、报刊出版发行及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网络传播为一体的多功能的现代化综合性的广播影视文化产业。但北京的广播影视业与北京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相比、与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相比、与北京文化中心的城市定位相比、与北京所拥有的人才、机构、政策、资金资源相比,应该说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一、北京广播影视业的地位
目前,北京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广播影视产业基地。北京广播影视系统已拥有直属企事业单位20家,区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14个,固定资产累计达25亿元人民币(含区县广电系统),广告收入累计达56亿元人民币(含区县广电系统),“九五"期间共生产电影8部、电视剧3000多部集,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已达4700人,聚集了全国最优秀的广播影视制作、创作、经营、管理人才。如果加上在北京地区的中央直属机构,北京地区拥有的广播影视单位则达到了143家,电视剧播出集数占全国54.5%,电影产量占全国51%。
北京也是中国广播影视节目的生产中心,是中国广播影视品牌企业的集中平台。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北京中北电视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青年电影制片厂以及一批北京的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广播影视制作的品牌企业。此外,在北京地区还有一批中国最有影响的国家广播影视企业。
同时,北京还是全国最大的电影市场之一。北京票款收入超过1亿元,位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电影票房市场的十分之一。北京还是全国最有影响的电视节目制作和电视播出市场。北京的广播电视开始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北京的广播电视进入了由模拟向数字整体转换的新阶段,标志着北京广播电视数字化开始了由局部向全行业推进、由广电系统向全社会推进的新阶段。
二、北京广播影视业面临的挑战
第一,北京的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广播影视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仍然不足。北京每年生产的电影和电视剧总量虽然占全国大约1/2,但是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作品数量却严重缺乏,能够产生比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作品占作品总量不到20%。北京电视台也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视节目。在国际广播影视节目交易市场中,北京制造也缺乏竞争力。
第二,北京的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广播影视业对北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仍然不够。北京的
12个文化产业行业,直接从业人员23万人,创造增加值占全市GDP的5.1%,而广播影视在其中所占的比例更低,这与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占20%以上的GDP比例相比相差很大。广播影视作为文化产业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对经济、对就业、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
第三,北京的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广播影视业的生产力仍然没有得到充分解放。北京的广播影视机构在事业与产业的分离、产业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都步伐缓慢,缺乏创新,内耗比较多,生产力受到生产关系的束缚,一些知名品牌企业如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发展仍然缓慢。北京电视台仍然没有成为全国最领先的大台。
第四,北京的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北京的广播影视业的国际交流、流通水平仍然很低。北京的广播影视产品在走出国门,进入国际市场交流交易方面,没有形成品牌产品。
第五,北京的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与世界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的形势不相适应,广播影视业的技术改造和更新仍然滞后。数字化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移动电视、高清晰电视以及其他通过技术产生内容附加值的形态都还在发展和探索之中。
我们认为,造成北京广播影视业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
1、体制机制不顺
北京广播影视业进行了集团化改造,形成了广播电视局、广电集团、广电媒体、广电网络、广播电影电视生产发行放映机构多层格局。但是,广播电视局与广播影视集团的职能、权力、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管办、政企之间的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由于两个机构都是行政事业机构,功能作用比较重叠,这样既增加了业务机构的管理负担,又影响了工作效率,还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
2、内容核心产业不大不强
以北京电视台、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中北电视中心、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北京文化音像出版社为代表的北京影视节目生产虽然取得了重要成就,但是由于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企业体制不顺,内容产业的核心地位没有确立,所以北京的影视节目生产力仍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北京的民营影视制作机构由于得到的政策支持和环境支持不足,也难以做大做强。因而,北京的电影、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数量仍然不能满足文化发展的需要。
3、市场潜力未充分开掘
北京的影视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市场潜力还没有充分开发,北京的电影票房和电视收入增长缓慢;电影票房不仅远远落后于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都市,而且也落后于上海;电视仍然单纯依赖电视广告收入,而且广告收入总量也低于上海;北京的电视节目市场交易不足;北京的电影电视产品的版权交易、后产品开发、多种服务方式的扩展等方面也都收效甚微 。
4、开放竞争不充分
北京的国营广播影视事业机构众多,但没有形成开放竞争的发展格局,致使行业准入门槛过高,投资环境不好,效益分配不均衡,社会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地进入北京的电影电视行业,北京还没有出现规模大品质优的广播影视生产制作企业,也难以形成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传媒企业,没有形成以大中型国营媒介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局面,致使企业规模、企业的多元化结构都明显不足,影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也都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总之,虽然北京的影视媒介成绩突出,但是由于影视机构自身事业、企业身份模糊,管理机制比较落后,对人才的吸引和培养不够重视,导致资源浪费、创新动力不足,效益不高。所以,北京的电视电影行业的政治宣传功能和文化产业功能应该说都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北京广播影视业的发展目标
北京电影电视业的改革应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威力,解放文化生产力,推动北京的社会主义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充分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增加对广播影视事业的投入,壮大北京的广播影视事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文化市场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广播影视市场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充分调动广大广播影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生产更多的健康向上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第一,北京应该成为中国最大的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生产中心。北京的广播影视内容产业应该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全国一流、具有世界影响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广播影视内容生产企业。北京的广播影视节目不仅应该在北京市场上成为主体,而且在全国、在亚洲乃至世界上都应该占有相应位置。
第二,北京应该成为中国最繁荣、世界上最有活力的影视市场。北京的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潜力无限,这个市场应该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上都是最充满活力的市场,北京的影视产业收入不仅要在全国居于前列,而且应该成为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北京的电影票房市场在3—5年内应该超过3亿;北京的广播电视广告和收视费收入也应该达到15亿以上,年增长应该超过GDP的平均增长幅度。
第三,北京应该成为中国最活跃的影视资源交易中心。资金、设备、人才、节目都可以从北京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也从全国、从世界走向北京;
第四,北京应该具备最有活力的广播影视产业环境。北京应该在政策、体制、机制、资金、人才、设备、技术、资源等方面为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提供最优良的环境支持。作为文化中心,北京的改革也应该成为全国的范本。北京的范本不是激进的范本而应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主流范本。
将北京建设为中国最大的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生产中心、最繁荣的广播影视市场、最活跃的广播影视资源交易中心、最有活力的广播影视产业环境,应该成为我们北京广播影视改革的发展目标。
四、北京广播影视业的改革思路
为了实现北京广播影视改革的战略目标,北京广播影视业目前改革的主要思路包括:
(一)改变政府管理观念
在保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政府管理要为广播影视产业服务、为市场服务、为效益服务。管理的本质是有效和适度的控制,从而使事物发展的过程符合目的性。广播影视事业的管理观念必须为从单纯的意识形态管理向文化事业和产业管理转变,解放影视行业的生产力,最终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自主调节的机制。北京的管理观念也应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向法制化、低垄断性转变,理顺管办关系、理顺社会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允许并支持民间资本甚至外国资本在法律的规范下可以进入广播影视产业,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逐步形成开放—竞争—整合的发展格局。
(二)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
广播影视机构改革应该进行转制转型,使事业与产业体制区别管理和运作。根据中央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重点,搞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北京首先应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通过管理改革,进行影视事业和企业的差异体制,形成事业和企业分工互补的格局。如果说公益性广播影视事业要努力以多种方式面向群众,面向市场;那么经营性广播影视事业则必须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走向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在保留部分由国家或者政府全额拨款和直接控制的“事业性质”的广播电视机构的同时,部分广播影视机构应该转变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化企业,特别是广播影视制作业、服务业、发行放映业以及媒体中的文化教育娱乐生活资讯部分,都应该尽可能转化为企业经营,在保证舆论导向的前提下,推动产业化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平衡商业性与公益性、市场价值和公众价值、文化安全与产业竞争的矛盾。
(三)引进竞争机制,健全影视市场,形成制作—流通—消费良性循环的产业链条
目前,北京的广播影视内容生产企业,无论是国营或是民营,大多规模小、效益低,生存环境艰难。北京应该首先打破媒体对广播影视业的单一垄断地位,解除目前北京市场由单一媒介主体垄断的格局,支持内容产业的发展。可以考虑在北京电视台实行两个以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培育收费电视等其他播出方式,形成电视竞争;可以支持北京出现两条以上电影院线,特别是提供配套政策,加快新型多厅影院的建设,为电影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广播影视行业长期以来垄断运作,特别是由于作为播出市场的媒体集中了包括政策和播出终端在内的绝大多数优势资源,用绝对垄断代替了市场,带来产业利益的严重失衡以及节目制作方风险的无限扩大,必然导致广播影视业的效益低下、创新动力匮乏、竞争不充分,节目内容和服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一批跨媒介、跨行业、跨区域、跨级别的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的品牌影视企业
影视产业的核心是内容产业。北京应该加快建设一批中大型影视内容制作企业,这些企业中既包括国有和国家控股的广播影视企业,也包括民营影视文化企业。这些企业应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鼓励内容生产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扩大融资、自主经营,甚至可以脱离现有的广播影视集团,按照利益普遍性原则进行产业整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集团企业,从理念、机制、资源配置和市场目标等各个方面向现代企业看齐,在不形成市场垄断的前提下,有合法兼并和被兼并的自由,不能行政主导和决定。国外几乎所有的传媒集团都是以内容产业为核心支柱的。没有强大的内容产业,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广播影视业。广播影视业为市场服务必须通过丰富的内容来完成。
(五)增加经营渠道,形成多种服务的大市场,扩展广播影视业的赢利方式
目前,北京的广播电视行业主要依赖广告收入作为经济资源,电影也主要依赖国内发行获得回报。北京的广播影视业也需要加快技术改造,发展付费电视、卫星电视、网络电视,进行后电影开发、整合营销,建立优良的音像产品出版发行机构,建立面向全国和世界的广播影视发行公司,增加经营渠道。北京的广播影视行业应该主动与信息业合作,利用自己的内容资源获得增值效益。
五、北京广播影视业的改革重点
根据以上的改革思路,在现阶段,我们提出如下具体建议供相关方面参考:
(一)明确广播电视局的政府管理的性质、功能和职责
广播电视局是政府管理机构,以法规约束、政策调节、信息服务、检查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为主要任务,负责行业法规、政策的制定、发布和监督执行,承担规划性、决策性和政策咨询责任,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制定相应优惠待遇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等。代表政府行使行业管理的审查、审批、审核、检查、监督职能,发布行业信息。同时它的管理权限是面向北京全社会的,不仅包括北京广播影视集团,而且包括集团外的所有与广电有关的企业和其他企业与广电相关的业务。重点应该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广播影视管理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投融资、市场管理、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广播电影电视业的改革。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干预的目的、手段和目标应该遵循“效率、平等和稳定”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的性质、功能和职责
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应该是非独立法人的事业业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集团内部各媒介组织的业务活动,相互配合、提高效益。集团内部的单位,可以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企业单位,也可以是事业企业混合性单位。集团根据这些单位的不同体制进行差异化业务指导。集团在接受广播影视局的政府行业管理前提下,自主决定业务活动。集团的含义应该是多元核心,多企业协作体。广播电影电视局、广电集团都应该尊重企业的独立性,而企业也必须服从行业法规。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应该以一些独立法人的股份制企业为中心发展成为综合性、跨区域、跨专业的大型传媒集团。通过集团化运作,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发挥集团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提高北京电视台和北京广播电台的竞争力
按照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媒体应该将新闻舆论部分与产业部分进行剥离改革的指导思想,北京电视台可以考虑将新闻舆论节目和其他文体娱乐咨询节目进行分别管理。将新闻舆论部门作为事业机构进行管理,同时可以将文化娱乐广告等内容作为产业,通过公司进行经营,电视台对这些企业有控股权,同时这些企业必须对媒体承担清晰的相应义务。具体建议包括:1、成立新闻中心;中心在负责公共新闻频道同时,为所有频道提供时政新闻类节目,其他节目制作部门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节目。2、将北京卫视重新定位,进行相对独立运营:北京卫视应该相对独立运作,面向全国甚至国际,成为北京的一个跨区域的全国性电视媒体,单频道广告收益应该超过山东电视台等卫视。3、调整现有频道:可以考虑设立综合频道、影视剧频道、体育频道、文化娱乐频道、生活资讯及女性频道、国际频道、音乐频道等,青少年节目可以制定地方规定要求部分频道固定时间、时段播放青少年节目。各频道在相关规定约束下,按照企业方式各自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广告由各频道自行经营,也可以几个频道联合招商。这样,既能够在竞争中提高节目质量、改善服务水平,又能够调动相关积极性。4、除新闻节目以外逐步实行制播分离。5条件成熟时,应该按照国外模式,尽快将广播电视合并,成立北京广播电视台。
(四)重点扶持10个左右大中型广播影视内容生产企业,包括民营企业
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北京中北电视艺术中心、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北京青年电影制片厂等应该说都有比较好的基础,但是行政干预过多、资金不足、机制不顺、企业制度不完善,应该尽快进行企业改制,提供政策支持,帮助这些企业融资、发展,使其成为政企分开、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作高效的现代型广播影视企业。这些企业也可以以共同的资产为连接纽带建立多企业共同体,他们可以通过经济交换脱离原北京广播影视集团,打造真正的中国的强势媒介企业。如果北京这些内容生产企业能够年生产电影达到30部左右(2002年13部),电视剧2000部集(2002年720集),电视节目数千小时,在此基础上,优秀作品数量要达到年生产量的30%以上,年节目销售总额应该达到10亿以上,它们就可能成为中国影视业制作的顶尖企业,对于北京影视节目制作中心的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五)应该对在北京注册的一些民营影视机构提供政策性的支持,为它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允许这些企业自主进行产业运作,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从事融资、经营、改制、兼并等活动,鼓励他们扩大规模。由于业务发展或市场扩展或竞争的需要,通过新建、资产兼并、股权运作或相关协议等方式,民营企业也可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由单一经营方式向群体企业经营方式转化。北京在短期内,可以形成5—10个年产值超过亿元的民营影视企业。
(六)积极开放广播影视产业中的节目制作、节目营销、媒介调查、媒介咨询、广告购买、节目租赁、媒介融资和投资、人才培训等等各种产业环节应该允许和鼓励社会资金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外资进入广播影视发行、放映和其他咨询、调查等服务性领域,建立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推动北京广播影视业的发展。
(七)加快北京的影院建设,促进北京电影市场繁荣
北京的影院数量、布局、设施、服务水平都严重滞后。随着全球性的电影消费热情逐渐回升,电影产品相对越来越丰富,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电影无疑将成为北京重要的文化消费项目。北京应该积极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包括场地、环境、交通、税收等等),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北京的新型影院的建设,特别是数字影院的建设,改变北京影院建设严重落后的局面,北京的电影市场会出现重大突破,年票房近期就可以超过2亿元人民币。而由于影院票房带来的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也会相当可观。
(八)扶持建立以北京的影视内容制造企业为核心的2—5个多种投资主体的广播影视发行企业
发行是广播影视行业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可以增加产品效益,一方面也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自身也能够创造产业效益。北京目前缺乏现代发行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或者联合的节目发行企业,面向全国、全世界发行影视节目。
(九)制定吸引人才的相关配套政策
北京的影视人才匮乏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国营机构,更是缺乏优秀人才,即便是通过社会招聘人才,由于缺乏政策保护和发展空间,流失严重,人力资源更新缓慢。应该积极与北京相关高校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培训在职人员,加速人力资源建设。特别是要与具有一定国际交流水平的一流大学合作,提高北京广播影视业从业人员的国际化水平。同时,也要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为突破口,建立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广播影视特点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
(十)筹办北京国际电影节和继续办好北京国际电视周,推动广播影视节目的交易活动
北京要通过电影节和电视周来形成北京广播影视交易中心。北京的广播影视交易市场应该更加具有国际性和经常性。一年可以举行至少两次大型交易活动;而且要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影视节目、信息、设备、技术等等的交易活动。平时,也应该保持固定的交易渠道和信息发布。
(十一)建议通过财政拨款、政策性征收以及社会赞助等方式建立北京影视文化发展基金,扶持北京的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基金应该支持对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培育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和节目,扶持青年人才的创作和国内外、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进行人才培训、战略策略研究、技术开发等等。特别应该借鉴韩国经验,用基金作为风险金、贷款等支持独立制作、独立制片、新产品和技术开发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等等。
(十二)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提高广播影视高新技术含量
全面启动广播影视数字化,以发展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为重点,基本实现节目制作、播出、传播等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广播电视双向数字宽带综合业务网,使之成为首都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线广播电视网上开展数字电视、视频点播、远程教育、电子政务、电子商务、INTERNET等综合数字数据业务;结合新业务的开发,积极推广数字机顶盒和条件接收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网络端到端的管理和服务;力争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的数字卫星直播。
(十三)以付费电视作为北京电视产业化改革的突破口
付费电视是一种消费服务,可以不承担公益使命;付费电视没有事业体制的束缚,可以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发展。北京的付费电视应该制定完整、统一、有执行时间表的付费电视产业法规、政策。在保证文化安全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面向社会制定有限开放的行业准入政策。确定付费电视节目审查、监督、惩罚的标准和执行程序,保证对节目内容的有效控制;许可各付费电视机构通过市场竞争进行兼并、收购、重组,在防止市场过度竞争的同时也要防止市场垄断,形成集中度与竞争性动态平衡的格局;在北京网络传输垄断经营的情况下,限制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进入频道运营、集成运营,避免纵向垄断,保护内容产业。在北京将来有3个以上网络传输企业(包括卫星传输网络和宽带传输网络)运营以后,才许可纵向开放;应支持具有内容资源和内容生产能力的企业参与频道运营和集成;付费电视可以许可更高的节目进口配额和合作数量,保证针对特定受众的节目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