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承担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取得最终研究成果为标志,可以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一般最终成果为专著的,市社科规划办采取通讯评审;为调研报告的,采取专家鉴定会形式评审;凡最终成果已经得到转化(指被市委市政府或主管部门采纳的)并有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出免于鉴定申请。
凡通过鉴定或免于鉴定的研究成果,在办理结项时,应注意以下四种材料齐全。
(一)认真修改后的最终成果稿,要打印,并装订成册,封面要按有关要求办理。
(二)认真填写的《结项审批书》。
(三)最终成果简介,专著5000字,调研报告3000字,并附电子版。
(四)通讯或会议鉴定时专家个人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