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且幅员辽阔、社会与经济发展程度存在着巨大的地域性差异,因此现阶段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教育的供给不足、区域与城乡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严重不均衡都将是教育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但是作为中国的首都,作为人力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北京的义务教育是否已经做到区域与城乡间的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了呢?由此,我们课题组以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为主线,采用理论分析、国际比较分析、历史比较分析、量化的实证分析以及政策分析等多种方法,力图从多个视角为大家揭示北京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现象与本质,并基于此有针对性地为北京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改善不均衡现象的政策建议。
首先,我们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进行了理论分析,通过对义务教育本质以及现代政府责任的分析,我们下结论认定政府有义务对义务教育资源进行均衡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经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原则是平等,办学条件均衡化是义务教育本身的应有之义,而且达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2)一个现代化的政府组织要为社会提供均衡的义务教育。现代政府财政具有资源配置、分配调节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等三项基本职能,所以无论是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还是为了达到人力资本收益最大化、抑或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政府都有义务对对义务教育资源进行均衡化,这是因为义务教育不仅是一项公共产品,而且是一项能够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巨大收益的人力资本投资,也是一个有助于维系社会稳定发展的系统。
其次,我们对于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化问题进行了国际比较分析,发现:
(1)义务教育非均衡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存在。
(2)各级政府的资源投入结构会很大影响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问题。跟世界发达国家的投资结构相比,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投资体制过于依赖基层政府的投入,而忽略了上级政府的责任。
在上述理论分析和国际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完成了北京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的实证分析,发现:
(1)北京市在办学条件的各个指标上的城乡差别显著,城区比郊县拥有更充足的教育资源,而且城乡之间在不同的办学指标上的差异程度是不同的。比如,与反映传统资源(例如生均图书)占有情况的指标相比,城乡间在反映现代技术资源(例如生均计算机)占有情况的指标上具有更大的差异;与反映基本物质条件(如生均图书等)占有情况的指标相比,城乡间在反映教师质量的差异上的指标的差异更加显著。
(2)区县经济发展水平(用区县人均财政收入代表)与教育资源水平(用区县人均预算内教育支出代表)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区县经济越发达,政府用于教育的投入越大。
(3)数据分析并没有发现区县经济发展水平越低教育资源分布差异越大的一般模式。
(4)从数据中并没有一致性地得出初中教育资源分布的差异大于小学,而是呈现出因具体的指标不同而各异的情况。值得提及的是,当研究中引入高中的数据的时候,小学和初中的变异系数都高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这从相对差异的角度说明义务教育的不均衡程度比高中显著。
(5)小学阶段的各办学条件指标差异程度从2000年到2002年间都有所降低,初中阶段的大多数指标的差异程度也随着时间的发展有下降的趋势,表明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中学阶段在计算机配置方面,无论是在城区还是郊县,变异系数都变大。
在把握北京市学校层面、区域层面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状况和动态走向后,我们又进一步重点考察了不同阶层城镇居民在对子女义务教育支出的差异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发现:
(1)平均而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家庭是一类经济相对弱势的群体,一方面这些家庭由于人口抚养压力较大,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支出水平偏低。另一方面这类家庭还要在本已偏低的人均支出水平中拿出相当一部分开支用于教育支出。因此重视这样一个居民家庭经济负担的特征,对于制定教育财政政策,减少贫困,提高广大居民的福祉是非常有意义的。
(2)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家庭的教育负担在逐年增加,且低收入阶层家庭的教育负担远高于高收入阶层的教育负担。
(3)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家庭的教育支出之间的差距较大,并且这种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拉大的趋势。
(4)对家庭义务教育负担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表明影响家庭义务教育负担的因素包括家庭收入、子女受教育的层级、父母的行业和职业。具体来说,居民家庭的义务教育负担随着家庭收入的上升而下降,户主行业为低收益行业的家庭义务教育负担高于中收益和高收益行业的家庭,初中在校生子女的家庭义务教育负担高于小学在校生子女的家庭义务教育负担。
通过上述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越高,说明经济较为不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资源相对更加缺乏;而与此同时,收入阶层越低的家庭,其义务教育的负担更重。这两者其中多少有些因果关系,造成的后果就是富者进富校、相对支出较小,而贫者进贫校、相对支出更大。这种局面显然与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的目标相悖。
因此,我们从政策角度出发分析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目前北京市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不均衡现象,我们发现:
(1)就北京市而言,地区经济实力的差异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有一定影响,但是各区县的财政性政策差异产生了更为明显的影响。这体现在除预算内财政性教育拨款之外,城近郊区的学校还得到了更多的财政性补助和上级专项拨款;以及城区学校自筹资金的能力更强。
(2)从操作的层面而言,北京市对于中小学的资源分配,主要是靠政策而非靠法规来分配,使得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受政策的影响很大,具体来说重点校、民办公助、示范高中等政策都对北京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基于理论分析、国际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政策分析,最后我们提出了促进北京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其中宏观层面建议包括:
(1)把公式预算拨款引入义务教育。把公式预算拨款引入义务教育,可以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把经费的竞争放在公开的层面上,减少区县之间、学校之间在有限的教育经费框架内的矛盾;可以确保每年对学校的拨款建立在可定量化的客观方法的基础上;也能够给财政部门提供一个对学校的经费需求进行决策的相当简化的工作方式;因此这是值得试验的一种形式。
(2)加强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在转移支付过程中,要明确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比例。另外,为了均衡各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可以采用“变动式配合款”的形式;即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以制定比较高的配套比例,给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制定一个比较低的配套比例,对于贫困地区,可以用非配套补助的方式来拨付款项。这样可以减少配套资金带给地区政府的财政压力。
(3)重建督导评估体系,更新百姓教育观念。
(4)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不断充足,政府应该逐步降低直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这对于减轻居民义务教育的经济负担将起到巨大作用。
(5)建立起完善的针对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资助制度。由于北京市政府财政能力相对较强,因此政府完全可以考虑在全面取消学杂费之前先减免低收入阶层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和书本费,甚至对于非常困难的家庭还应考虑提供学生上学所必需的财政补贴。
(6)加强教育立法,保证政策执行。
微观层面建议包括:
(1)继续调整布局,改造薄弱学校。
(2)提高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不均衡现象的改善,不能依靠把配置水平高的学校拉下来的做法,而是要对郊县地区采取倾斜政策。具体办法,可以先设定项目达标率,然后筛选出各区的未达标学校作为主要投入对象,当学校的办学条件配置都达到项目达标率时,逐步提高项目达标率,对新一轮的未达标学校进行投入,这样来渐进式地配置资源,提高全市的整体办学条件。
(3)合理配置人才,促进教师流动。北京市可以借鉴韩国的“平准化”政策,实现城乡间、学校间教师、学校领导的轮换。
(4)成立教辅中心,达成资源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