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市属单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研管理部门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公布市属单位承担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第二,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培训;第三,布置2006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会议首先由市社科规划办主任陈之昌宣读了2007年度市属单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名单。2007年度市属单位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5项,是近几年立项项目最多的一年,总计获得资助经费217.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0项,青年项目4项。从立项学科上看,以哲学最多,共计5项,其次应用经济4项,中国历史3项。从项目承担单位来看,往年立项数量较多的单位今年还仍占较大比例,如首都师范大学9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3项;部分单位立项数与往年相比有所增加,如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各立3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各立2项。

在学习培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过程中,市社科规划办副主任李建平宣讲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宣讲过程中,对新增部分及重点章节进行了详细讲解与说明。特别是对项目经费开支范围逐条做了解析,强调了新增加项目的规范使用,以及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和管理费的合理提取。最后,对今年新立项项目回执的填写,及项目预算表的填写做了补充说明。同时对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会议第三个内容由规划处邬岩伟对2006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2006年度立项的各科研管理单位负责人对立项课题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同时对到期还未办理结项的项目问清情况,督促结项。对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同时要求各科研管理单位对中期检查情况,包括项目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和使用、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会议最后由市社科规划办主任陈之昌做了总结。他说,2007年新立项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的经费使用也将参照执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此,他要求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到高度重视,做到管好、用好国家财政资助的项目研究经费。他还要求各科研管理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国家、市级的规划项目,特别是对经费管理及使用上严格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