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法律高职院校科研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日期:2007-09-07] 来源:北京社科规划办  作者: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科研处 [字体: ]

  法学高等职业院校的科研管理工作有其自身特点,与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水平相比,开展科研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就教育本身而言,无论办学层次高低,科学研究对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是不容质疑的,高职院校要想创立名牌,办出特色,培养出社会急需的应用技能型人才,也同样必须通过努力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得以实现。而提高教学质量,有赖于学校科学研究整体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学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整体跟进。
  近年来,我院作为社科规划办二级科研管理单位,在开展科研管理工作方面,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一、树立服务理念
  “管理”就是“服务”,搞好科研管理,就是做好科研服务。这是近年来我校科研管理工作强调的指导思想,也是必须树立的服务理念。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所有的工作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开展,而科研管理工作,虽然其自身也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我们的指导思想上,还必须明确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并以此指导我们开展科研管理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服务意识的树立,不仅有利于我们在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位置,更能使我们以谦虚、宽容、大度、谨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位学生,做到以良好心态开展工作。
  二、把握管理细节
  作为科研管理工作者,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尤其要注意相关制度、政策、规定的每一项细微之处。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科研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更加重视和规范教师队伍中大量高学历年青学子的加入,对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期盼和呼声也更加迫切,面对这种形势要求,科研管理人员必须深入了解国家有关高校科研管理制度规定的细节,如课题立项工作通知、课题指南、课题立项申报表、课题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项报告、专家鉴定要求等都要仔细阅读,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随时把握住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确保对课题每一个环节的管理质量,提高管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做好科研管理工作,不仅要把握住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每一细微之处,在本校具体工作中,还要结合校情,制定相关配套科研管理文件,通过积极的“建章立制”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近几年,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借鉴兄弟院校科研管理经验基础上,我院先后制定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章程》、《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草案)》、《科研管理办法(暂行)》、《科研处职责》、《科研处办公室职责》、《科研机构管理条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级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试行)》、《评选优秀科研工作者的办法(试行)》、《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院科研成果分类标准》、《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科研教学岗位教师等级聘任条件》、《科研教学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等科研管理制度,大大加强了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四、拓展渠道,在“广度”、“深度”上下功夫
  我院作为高职院校,由于学校建校历史有限,科研基础比较薄弱,科研管理经验也有待积累。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把科研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首先要有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和尽量多的科研立项机会。为此,近几年来我们积极开拓科研渠道,在科研的“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同时,还利用学院《学报》科研平台,使更多的教师获得科研项目和发表科研成果的机会。从近五年科研成果统计可以看出我院科研及其管理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

  近五年科研成果如下:
序号 年度 科研成果数量 承担课题(项)                      《学报》
 (项) 获奖 立项数 其中省部级 发文数 内稿 % 页码 奖项
1 2001 42 9 3    2          62    28 45.16 64 
2 2002 44 14 5    5          56  27 48.21 64 市属一级期刊
3 2003 83 3 25    4          54  32 59.26 64 
4 2004 110 12 16    5           60     35 58.33 64 ①市属一级期刊②优秀编辑质量奖③优秀学报主编
5 2005 111 1 32    8          65 35 53.85 80 

  五、开展应用法学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在这些年的实践中,我院逐渐探索出一条与学院相适应的应用法学研究道路,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尤其是2000年以来,应用法学的研究方向得到学院领导认同,形成学院教学科研方向上的共识。我院之所以选择应用法学的研究方向,目的有三:一是避开首都北京名牌高校法学理论研究的强势;二是结合学院定位,利用首都政法行业的优势,扬长避短,更好地、有针对性地为首都司法实践服务;三是通过与政法行业合作,共同攻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向,锻炼培养带动学术新人,促进学院教学科研质量提高,以此形成学院特色,提高学院知名度,以利学院向更高阶段发展。
  截止2006年6月,应用法学研究所承担各级各类应用法学研究方向课题计31项,主要数据分析如下:
  1.参加研究人员87人,其中司法实际部门43人,约占研究人员的50%。
  2.承担课题项目负责人14人(有一人多项交叉项目承担情况),其中专家、领导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课题有20项;学者教师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课题有16项。
  3.承担院外课题27项,占课题总数的87%;承担院内课题4项,占课题总数的13%。
  4.课题获得经费资助43.15万元。
  5.从课题来源单位看,省部级以上课题9项,占29%;市级课题22项,占71%;其中直接来自司法行业的课题项目14项,占45%。
  6.从研究所内部承担课题情况看,应用法学研究所承担课题19项,WTO研究所3项,奥运法治安全环境建设研究所5项,大学生心理咨询研究所2项,社区矫正研究所2项。
  7.从选题方向看,①司法一线实务方面选题19项,占61%。(其中刑法6项,占19%;程序法5项,占16%;WTO法律实务3项,占10%;民商法2项,占6%;财税金融法2项,占6%;行政社会法1项,占3%。)②政法系统中高层人才培养及政法队伍建设方向选题3项,占10%。③热点前沿选题(奥运法制环境建设)4项,占12%。
④探索应用法学研究的方法与特点方向选题1项,占3%。⑤首都政法网安全对策方向选题1项,占3%。
  8.从时间沿革看:2000年1项,2001年月1项,2002年8项,2003年1项,2004年5项,2005年15项。
  9.应用法学研究所承担科研课题科研成果统计:
  自2000年至2006年6月,研究所承担课题31项,完成科研成果82项,成果总字数约300万字(书稿文字271.2万字,光盘千余张,40套,约30万字)。
  其中:论文42篇,著作6部,研究报告5部,调研报告9部,出具专家论证意见3份,制作高层人才培训学术讲座光盘17讲,近千张。
  综上所述,我院科研管理工作近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上述科研成果的完成,在“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依法治国”的同时,也为我校今后的科研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执笔:李克 冯晓丹
                      本文出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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