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网络能给人类带来幸福吗?

[日期:2008-03-21] 来源:北京社科规划办  作者:清华大学 冯务中 [字体: ]

    一、网络世界也存在着“涂尔干问题”
    幸福是人类活动的根本目标和终极价值,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幸福这一价值目标而展开。网络时代的人类活动也不能例外。随着互联网的诞生和普及,许多人都认为,网络世界是一个充满幸福的世界,网络的发展必将增加人类的幸福度。这种看法的一个依据就是网络这种科技手段为人们获取各种信息资源提供了极大方便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幸福。的确,网络能够使我们与远在天涯海角的朋友聊天,能够使我们免费地下载各种在现实世界中很难找到的文件、电视、电影、歌曲等大量的网络资源,能够使我们轻而易举地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能够使我们“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网络的这些方便之处的确给人类提供了很多很大的便利,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幸福。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就认为网络世界必将有助于我们人类幸福度的提高,那么就未免有些轻率了。包括网络在内的科技进步乃至于整个社会进步是否可以使我们更加幸福?这实际上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其名著《社会分工论》中不无疑惑地写道:“人类的幸福是否能够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而成比例地增长起来呢?这是最令人怀疑的事情。”笔者把涂尔干的这个疑问称之为“涂尔干问题”。“涂尔干问题”的实质是人类幸福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同步。“涂尔干问题”内在地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幸福与人类进步之间是否存在质的联系,二是人类幸福与人类进步之间是否存在量的联系。第一个方面是第二个方面的基础,第二个方面是第一个方面的深化。第一个方面实际上是问“人类幸福是否会随着人类的进步而相应的增长”;第二个方面实际上是问“即使人类幸福会随着人类的进步而相应的增长,那么这种增长是否是成比例的呢?”也就是说,如果人类进步了N倍,那么人类的幸福是不是也相应地增长N倍呢?涂尔干本人并没有明确回答这两个问题。但是从他的总体思想来看,他对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持否定态度——尽管他只是用了“令人怀疑”这样暧昧的字眼。如果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第二个问题则不成其为问题——它必然是不能成立的。
    “涂尔干问题”是一个严肃问题。种种幸福学的研究都表明“涂尔干问题”在现实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例如,一个人的幸福度与他的收入状况未必成正相关关系,一个家庭的幸福度与它的社会地位未必成正相关关系,一个国家的幸福度与它的综合国力未必成正相关关系等等。那么,“涂尔干问题”在网络世界中是否也存在呢?从逻辑的角度上讲,网络世界与幸福的关系有以下三种可能:第一种是网络世界增加了人的幸福;第二种是网络世界减少了人的幸福;第三种是网络世界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人的幸福,网络世界与幸福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在这三种逻辑上的可能性之中,何者是现实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首先明白决定幸福的因素是什么。
    一个人的幸福度取决于他的能力与他的欲望之间的比例关系。法国哲学家卢梭从反、正两个方面阐述了这种比例关系。卢梭在其教育学和政治哲学名著《爱弥尔》中写道:“一切痛苦的感觉都是同摆脱痛苦的愿望分不开的,一切快乐的观念都是同享受快乐的愿望分不开的;因此,一切愿望都意味着缺乏快乐,而一感到缺乏快乐,就会感到痛苦,所以,我们的痛苦正是产生于我们的愿望和能力的不相称。一个有感觉的人在他的能力扩大了他的愿望的时候,就将成为一个绝对痛苦的人了。”这段话其实是从欲望与能力的关系角度阐释了幸福(快乐)的反面即痛苦的本质。接着,卢梭从正面阐释了幸福的本质,即人的需要(欲望)和能力的比例关系:“人的聪明智慧或真正的幸福道路在哪里呢?正确说来,它不在于减少我们的欲望,因为,如果我们的欲望少于我们的能力,则我们的能力就有一部分闲着不能运用,我们就不能完全享受我们的存在;它也不在于扩大我们的能力,因为,如果我们的欲望也同样按照更大的比例增加的话,那我们只会更加痛苦;因此,问题在于减少那些超过我们能力的欲望,在于使能力和意志两者之间得到充分的平衡。所以,只有在一切力量都得到运用的时候,心灵才能保持宁静,人的生活才能纳入条理。”从卢梭的这两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决定人的幸福程度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能力,一是欲望。幸福的本质就是人的能力与其欲望之间的相对平衡。这种平衡关系可以用“相减法”和“相除法”两种不同的方法来衡量,前者是将幸福表示为能力与欲望之差,后者是将幸福表示为能力与欲望之比。卢梭在此倾向于前者,即:幸福度=能力—欲望;而笔者更愿意用后者来衡量,即:幸福度=能力/欲望。
    后一个公式可以称之为“幸福度公式”。从幸福度公式我们可以看出:人的幸福度与其能力的大小成正相关关系,而与其欲望的大小成负相关关系。一般而言,在能力一定的情况下,人的欲望水平越高则幸福度越低;在欲望一定的情况下,人的能力水平越高则幸福度越高。因此,对于人的幸福度的提高而言,基本的方法有三:一是在人的能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人的欲望水平;二是在人的欲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人的能力水平;三是在提高人的能力水平的同时降低人的欲望水平。而对于人的幸福度的降低而言,基本的途径亦有三:一是在人的欲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人的能力水平;二是在人的能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人的欲望水平;三是在提高人的欲望水平的同时降低人的能力水平。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都是属于人的主体属性,但是能力与欲望的性质是很不相同的。个体的能力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关系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本质力量,它尽管也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它在本质上是客观的,即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增强或者削减自己的能力;而个体的欲望是人在处理自己与世界关系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主观意志,它尽管也有一定的客观性,但究其本质而言属于主观范畴,即人们总是可以通过意志控制欲望幅度的变化。相对而言,人的能力具有较难改变的刚性,而人的欲望具有较易改变的柔性。这就决定了对于人的幸福度的提高而言,第一种方法相对于第二、三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而对于人的幸福度的降低而言,第二种途径的可能性最大。
    弄清楚了人的幸福的决定因素,我们再来看看在网络世界中人的幸福度是增加了还是降低了。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和人的延伸,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的能力——主要是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它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它使我们前面提及的“幸福度公式”的分子大大增大。在这个意义上讲,网络增加了人的幸福。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网络同时也刺激了人的欲望,使人的欲望值以异乎寻常的程度上升。网络世界的多媒体特点很容易就使人沉迷于声色光电的虚拟环境之中不可自拔;网络世界的超链接特点很容易就使人沉浸在无边无际的信息海洋中不知所措;网络世界的虚拟性特点很容易就使人抛开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规范而放纵自己的欲望。总之,网络在增强人的能力的同时也激增了人的欲望,甚至使人欲望的增幅高出能力的增幅。在这种意义上,网络并没有给我们人类带来幸福。当中国记者问著名学者卡斯特“科技好处很多,但有什么(是)信息和科技办不到的?”时,这位“网络世界第一位重要哲学家”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信息和科技办不到的是——引者补)让你幸福。只有你自己才能让你幸福。科技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美好。只有我们自己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美好。”作为科技之一种的网络亦是如此。因此,从整体上而言,网络并不能使人的幸福度有所上升。在一定的情况下,网络甚至还会使人的幸福度有所下降。“涂尔干问题”在网络世界也是存在的。这一点可以从网络对于幸福的三个基本条件的干扰中看出来。

    二、网络对于幸福三个基本条件的干扰
    我们可以从上述的幸福度公式中推导出幸福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健康,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健康的人的能力往往较强而其欲望水平也会保持在一个比较正常的水平;二是平静。在平静状态中,人的能力能够正常发挥,同时人的欲望水平不会太高。三是知足。在能力一定的情况下,知足的人的欲望水平往往会与其能力水平相匹配。但是,幸福的这三个基本条件,在网络世界中不仅不容易受到支持,而且很容易受到干扰和破坏。
    (一)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人的健康
    由于网络具有极大的诱惑性,人们往往会在电脑屏幕前流连忘返。这就必然不利于人的眼睛、颈椎、肩膀、心脏和大脑等身体部位的健康。美国学者海姆指出:“计算机的阴暗面还包括对身体的伤害,屏幕上的荧光字具有让人昏昏欲睡的作用。当人盯住计算机文本看时,眨眼的次数要少一些,可见这种吸引力多么强烈。然而,眼角膜却要求频繁的沐浴,而眼睑每5秒钟眨动一下通常使眼球得到沐浴的按摩。但是,由计算机的交互作用引起的紧张趋于使目光凝滞。随着眼睛眨动次数的降低,眼肌的聚焦功能便出现问题。最终导致屈光错误,最常见的就是患近视。”他进一步指出:“数字化写作所引起的紧张不仅仅是患近视。由于这种写作是高度交互性的而且几乎是无阻力的,所以同用笔和打字机相比,用计算机写作时肌肉扯紧的时间要更长久。休息的间隔越来越少。你不用去翻文件柜了,不需要改错了,身体活动的姿势也没那么多花样了。剩下来就是让手指不停地击键。你将就了机器的设计,但却没有减轻你的负担,而你却几乎无所察觉。其结果便是一种叫做重复性运动综合症(repetitive motion syndrome)的工作场所流行病。患者手、臂肌腱红肿,通常需要动手术,医生们发现有许多重复性运动综合症的患者的身体运动受到了永久性损伤。字处理机不仅仅是一台生花的打字机。”
    计算机和网络不仅往往不利于人的生理健康,也往往不利于人的心理健康。艾里亚·多尔夫曼指出:“热衷于闪烁的屏幕前进行着假想的毁灭、让自己的闲暇充满好战尚武之举的电子游戏谜,早已将正义感和道德规范置之度外;在当今的社会里,大规模的杀戮被视为一种威慑,尸体只不过是一串统计数字,四千万人的死亡被当作一次胜利,战争的连续升级被看成是和平,他们的正义感和道德规范更是无从谈起。”美国密歇根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詹姆斯·米勒也曾说过:“一个人接受的信息超过他能处理的极限时,可能导致紊乱。”长时间的网络游戏和网络冲浪都会对人的心理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越来越多的“电脑植物人”的出现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可见,计算机和网络正在成为人类健康的重要威胁。而我们人类却很难对于这种威胁作出适当的反应,因为这种威胁是以诱惑的形式进行的。一般而言,健康是幸福的基础。一个不健康的人是不大可能幸福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幸福的基础正在逐渐被计算机和网络所侵蚀,而我们自己还洋洋自得于这种侵蚀之中。解决这种侵蚀的最好办法就是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正如海姆所指出的:“虚拟世界可以威胁人为经验的完整性。……现代人的典型体位记忆缺失(body amnesia)会随着交替世界综合症(AWS)和交替世界紊乱(AWD)的出现而越发厉害。我们需要学会时不时地抑制虚拟实在。无限多样的世界呼唤心智健全,呼唤与现实的联系,呼唤形而上学的基础。”
    美国精神病学家戈德堡医师(Dr. Ivan Goldberg)创造了“互联网痴迷错乱”(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一词,提出了一组评估网络沉溺症的量表:
    1.当你不上网时,还一直想着上网。
    2.你愈来愈需要以上网来满足自己。
    3.你无法控制你上网的时间。
    4.当你试图减少或停止上网的时候,就会觉得不安或易怒。
    5.你将上网视为逃避问题或纾解负面情绪的方式。
    6.你对家人或朋友隐瞒你对网络的涉入程度。
    7.因为上网而危及你的人际关系、工作、就学或就业的情况。
    8.即使你花费巨额上网费用,你还是坚持要上网。
    9.当你下了网络之后会有“退缩症状”。
    10.你停留在网络的时间经常比预定的时间长。
    如果满足其中四项或四项以上,你就可能已经患上了“互联网痴迷错乱症”。如果以此种标准衡量,现实世界中的很多人特别是大专院校的很多学生都患有这种网络病症。网络病症的大量发生说明我们正在处于一种不健康状态或者亚健康状态,而这将使我们失去幸福的基础。
    (二)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人的平静
    在网络世界中,人更多感到的是紧张和焦虑而不是轻松和平静。这些紧张和焦虑来自于与我们不同类的机器,也来自过量的信息。有论者明确指出:“网络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焦虑产生的原因之一。”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指出:“人类面对机器,其关系像照镜子一样,令人焦虑:电脑作为机器以它的非物质性模仿着人类。电脑的这种镜像效果使得书写主体双重化;人类在机器可怕的非物质性中认出了自己。”这种紧张和焦虑主要还是来自于网络世界中的海量信息。适当的信息是人之所需,它给我们带来了各种方便,它有利于我们人类的幸福。但是,超过一定的限度或者使用方式不对,信息就会成为我们幸福的威胁。戴维·申克说:“信息过剩一旦发生,信息就不再对生活质量有所帮助,反而开始制造生活压力和混乱,甚至无知。如果信息超出人类的承受能力,它就会破坏我们自我学习的能力,使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更容易受到侵害,使作为共同体的我们更缺乏凝聚力。这种状况使大多数人控制生活的能力一点点削弱,但那些已经大权在握的人其地位却更加稳固了。”菲利普·诺瓦克说道:“我们一直以为信息丰富是一件美妙的事情,直到后来才明白,它可能夺走我们与生俱来的精神权利——安宁。只到最近我们才认识到必须与自然界建立一种和谐的生态关系。或许我们也该意识到,我们还需要一种内部的生态和谐,一种精神的生态学。”在网络世界中,人们常常会感到莫名的紧张。这就像海姆说的,“计算机的浪漫还有它不健康的方方面面:不动脑子的多产和日益严重的紧张。”网络世界中的海量信息使人产生了各种信息疾病,如“信息依赖症”、“信息强迫症”、“信息恐慌症”、“信息疲劳症”、“信息迷茫症”和“信息焦虑症”等。这些信息疾病对于人的平静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在各种信息疾病的困扰之下,人是很难感受到幸福的。
    另外,在一定程度上,网络的出现还使得人受到他人外部性干扰的范围比现实世界有所扩大。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就认为:“因特网和万维网……也使我们改变了原来的观念,即我们不会被离开我们1天以上路程的人打扰。”也就是说,网络出现以后,我们更有可能受到更多的人更多的干扰从而难以保持我们的平静生活。
    (三)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人的知足
    中国古人云:知足常乐。去除其中不思进取的成分,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但是,在网络世界中,人们是很难做到知足常乐的。网络世界助长的是人的贪婪和不满而不是知足和满足。这其中有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的原因。
    就客观方面而言,在网络世界中,升级和更新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这种现象迫使你不得不去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尼葛洛庞帝在其《数字化生存》一书中写道:“数字世界从本质上说可以不断升级。与过去的模拟系统相比,数字系统可以不断地、有机地发展和改变。”而这种不断的升级和更新使人整天处于疲于奔命的紧张状态。在这种疲于奔命的状态中,人是很难感受到幸福的。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网络世界中的升级和更新就像是一只疯狗,紧紧地追着作为网络主体的人们不放,直到人们精疲力竭。
    就主观方面而言,人们在网络世界中很容易萌发贪婪的心理。丰富的资源、简捷的方式、难得的见闻……网络世界中的这些东西都会使人沉迷于其中。而人的欲望也在这种沉迷中被刺激得越来越高。知足的关键是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但是在汪洋大海一般的网络世界中,人们往往是很难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的。有学者指出:“在当代社会,信息犹如波涛翻滚的海洋,人好似信息海洋中的一叶小舟。人获取、选择、利用什么信息,就犹如人在海洋中要驶向哪里的道理一样。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价值目标与价值准则,面对大量。多变的信息,要么不知所向,即不知道选择什么或不应该选择什么,产生迷惘与困惑;要么无目的,无准则地选择和使用,造成时间与精力的浪费;要么陷入信息诱惑而难以自拔,贻误发展机遇。”这种不知如何取舍的贪婪迷惑心理很不利于人的幸福。

    总之,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幸福的三个基本条件不但没有相应地成熟,相反还受到了极大的干扰和破坏。在这种意义上,网络世界不能给人带来更多的幸福。人的幸福从本质上说一种内向性的问题,即人如何适应外在世界的问题;而网络在本质上属于科学技术,属于外向性的问题,即人如何改造外在世界的问题。尽管内在性的问题与外在性的问题之间并非全不相干,但是两者之间的确存在着极为不同的逻辑。一般而言,外向性的方法很难解决内向性的问题。因此,包括网络在内的科技很难解决人类的幸福问题。人们总是希望从网络世界中获得更多的幸福,但是这种想法即使不是抱薪救火,也是缘木求鱼。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把网络世界看成是一个幸福的世界,这不仅仅是对于幸福的误解,也是对于网络世界的误解。在网络世界之中基本上没有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要在现实的世界中去寻找,要在我们这些现实的人的生活世界中去寻找。
(本文摘自《2007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阶段成果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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