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组织型女性劳务输出的特点
刘宁、祝梅、杨虹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上撰文指出,针对新疆农村女性劳动力富余的实际,近几年,自治区政府开始有组织地向疆外转移女性剩余劳动力。从流动方向看,主要流向东南部;从流动产业看,主要流向服装制造业;从流动时间看,主要是几个月或几年的定期流动;从流动效果看,经济效益明显。 由政府引导、组织的这种劳务输出群体也形成了鲜明的特点:(1)以一定规模的集体形式存在,从几百人到上千人,往往就业于同一企业,基本上过着集体生活。(2)组织性与约束性并存。这使她们就业容易,工资相对稳定,但同时也限制了个人的发展空间。(3)形成了一个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城市生活对其造成的冲击,使她们在心理上能更快地适应新环境。 政府组织型劳务输出也面临着管理成本增加、输出地政府管理职能与“属地原则”的碰撞与矛盾、迁移人群就业层次低、工作面狭窄等问题,亟待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