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留名心理与两晋史学

[日期:2008-04-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  作者: [字体: ]
     
    一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幾在谈及人们对留声后世的企盼时说:“夫人寓形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驹之过隙,犹且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闻。上起帝王,下穷匹庶,近则朝廷之士,远则山林之客,谅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夫如是者何哉?皆以图不朽之事也。” 《史通·史官建置》 这种希图“不朽”的心理需求从东汉开始有了十分明显的表现。在上述心理的驱动之下,“立碑述德”开始出现并日趋增多。上自皇室,下至庶民,纷纷树碑,以之留名。在当时,人们希望将自己的功与名“记”在石碑这种不易毁朽的载体上,以达到“千古留名”的目的。对此,刘勰在《文心雕龙·诔碑》中记载说:“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欧阳修在《集古录跋尾·宋文帝神道碑》中谈及这种现象时也说:“至后汉以后,始有碑文,欲求前汉时碑碣,卒不可得。是则冢墓碑,自后汉以来始有也”。“自后汉以来,门生故吏,多相与立碑颂德”。他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托物留名,即“托有形之物,欲垂无穷之名” 《集古录跋尾·后汉郎中王君碑》 。人们通过“树碑表墓,昭铭景行”,一方面使墓主能够“芳烈奋乎百世,令闻显于无穷”,达到让其“身殁名存,永世慕思”的目的 《文心雕龙·诔碑》 。另一方面,立碑者也可借此“附托”墓主而留名后世。正如赵明诚在《金石录跋尾·汉州辅碑阴》中所说:“自东汉以后,一时名卿贤大夫,死而立碑,则门生故吏往往寓名其阴,盖欲附托以传不朽尔。”二
     到两晋十六国时期,一方面,“扬名万世”不仅在统治阶层中,同时也是民间普遍存在的一种心态,更是有志之士的终生追求,所谓“志士思垂名于身后”(《晋书·陆机传》)。人们在无法使生命无限期延续的情况下,希望声名能像日月一样永存,所谓“悬名日月,永世不朽”(《晋书·江统传》)。晋武帝皇后杨芷去世后,时人在为其所写的诔文中,便表达了希望通过诔记生平,使其“悬名日月,垂万春焉”的意愿(《晋书·后妃传》)。
     而在当时,通过立碑镌铭等方式记述生平,常常能感动后人而获取千古之名。如西晋名将羊祜,镇守襄阳期间颇有惠政,去世之后,“襄阳百姓于岘山祜平生游憩之所建碑立庙,岁时飨祭焉。望其碑者莫不流涕,杜预因名为堕泪碑”(《晋书·羊祜传》)。其“留名”效应非常显著。晋武帝时,扶风王司马骏任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他劝农商,安边陲,使西北一带的百姓得以安居。他去世后,“西土闻其薨也,泣者盈路,百姓为之树碑,长老见碑无不下拜,其遗爱如此”(《晋书·扶风王骏传》)。这种通过立碑而获得的“留名效应”,不可能不对其他人特别是有着强烈留名愿望的人产生影响,带动树碑风气的盛行。《水经注·沔水条》载西晋名将、著名学者杜预立碑留名之事说:“沔水又东迳万山北,山上有《邹恢碑》,鲁宗之所立也。山下潭中有《杜元凯碑》,元凯好尚后名,作两碑并述己功,一碑沉之岘山水中,一碑下之于此潭,曰:‘百年之后,何不深谷为陵也。’”为了留名,可谓费尽心机。因而,虽然晋武帝时期曾颁布过类似曹魏时期的禁碑令,所谓“晋武帝咸宁四年,又诏曰:‘此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皆当毁坏。’”(《宋书·礼志二》)但与曹魏政权相同,立碑之风很难从根本上“禁断”。及至东晋,禁碑令事实上已经不能发挥任何作用,即《宋书》中所说:东晋元帝后,“禁又渐颓。大臣长吏,人皆私立”。树碑之风再次兴起。
     与此同时,这一时期,附托墓主以求留名的现象也变得更为普遍。欧阳修在《集古录》中收录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南乡人”为司马整所立的《晋南乡太守碑》,其碑阴题名可见者多达三百五十人,“其磨灭者犹有二十余人,人皆有邑姓名字”。赵明诚在《金石录》中收录晋武帝咸宁年间(公元275 280年)所立《大长秋游君碑》,其碑阴题名者“凡二百五十三人”;又收录晋惠帝元康二年(公元292年)《晋护羌校尉彭祈碑》,其碑阴“题名者凡三百十二人”。希图“附托”墓主而留名后世的人,在数量上已超过了汉魏时期。同时,欧阳修在论及《晋南乡太守碑》碑阴题名时指出:“碑阴官属,何其多邪,……当时犹于其间以取士。”也就是说,附托墓主而题名碑阴,除单纯的留名之外,还可以增加入仕的机会,这使立碑的政治功利的目的更加凸显出来,成为热衷于为逝者立碑而镌名碑阴者数量大增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好名”心态在东晋时期似乎变得更为突出,桓温“男子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的名言出现在这一时期绝非偶然(《资治通鉴·晋纪二十五》),它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留名后世的极度渴望,只要能够留名,即便留下恶名而遗臭万年也在所不惜了。与之相适应,希望借助先辈的声名来提高自己“身价”者,也不乏其人。《晋书·袁宏传》中记述说:袁宏曾撰《东征赋》,在赋末“列称过江诸名德”而未载桓温之父桓彝,桓温“知之甚忿”,当面严辞质问袁宏道:“闻君作《东征赋》,多称先贤,何故不及家君?”袁宏在赋中没有记述陶侃,陶侃之子竟然“于曲室抽刃问宏”,为何不将其父亲记入赋中。可见,先辈的“身后名”受到人们何等的关注,为使父辈留名,已经到了以诛杀相威胁的程度。三
     留名心态的普遍存在和立碑镌铭的日益盛行,使记述人物生平事迹的风气即所谓“述人”之风也随之兴起。早在东汉时期,“叙君”与“述上”便已成为朝臣子孙和门生故吏们一种应当甚至必须履行的“义务”,即所谓“下有述上之功,臣有叙君之德” 《集古录跋尾·后汉祝睦后碑》 。但是,在普遍存在的“托物”以“留名”的心理驱使之下,所托之“物”必然会随着这种需求的日益增长而趋于多样化,不会仅仅局限于石碑。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史书将人物生平功业记于竹帛之上的方式,由于其容量更大和更为简便,也由于长期形成的史书在是非认定与人物评价上所享有的权威地位,使其具有碑文所无法比拟的“公信力”,这使史书的记述成为人们在“述人”之时一种更具吸引力的选择,所谓“书勋竹帛,万世不朽”(《三国志·魏志·吕布传裴》)。
     而在两晋十六国时期,通过史书留名,同样被人们认为是优于立碑的“最佳选择”,“显名于竹帛”是人们的最大愿望,不能留名于史书则是臣子之遗恨。“世为西土著姓”的敦煌人段灼,在给晋武帝的上疏中便说:“不能垂功名于竹帛,此臣之恨二也。”(《晋书·段灼传》)而“身虽云没”,但能“书名良史”,是颇受人们称许并被视为楷模的行为。这种心态,在十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身上也体现了出来。吐谷浑首领吐延便说:如果不能“名垂竹帛”,那将是“愧于心”的极大遗憾(《晋书·四夷传·吐谷浑传》)。后秦君主姚兴也认为,不失时机而最终“垂名竹素”,是自己的心愿(《晋书·姚兴传下》)。这成为当时用史书的形式记述人物生平事迹的风气日趋盛行的强大推动力。
    
 


阅读:
录入:信息中心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试析科学发展观的概念逻辑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
 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
 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
 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
 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