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权)经国家版权局、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近日在京成立。该协会主要对文字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表演权等作者难以单独行使或控制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同时负责教科书以及报刊转载作品等“法定许可”情形下著作权使用费的收转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并致辞。阎晓宏指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成立是继今年5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成立以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又一件大事、好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版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实施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版权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由权利人授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中行使有关著作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这既有助于实现和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作品传播者提供了使用作品方便畅通的授权渠道,有利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广泛传播。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挥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政府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地推进集体管理组织的建设,加强监管,保障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利益。同时,要大力做好集体管理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都能对集体管理的性质、作用和运作模式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陈建功当选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长。据了解,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由张抗抗、周梅森等近500位社会各界知名文字作品著作权人,以及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版权协会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10余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