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新时期做好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南。以和谐社会指导维护稳定工作,就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跳出传统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思维模式、工作格局,对新时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职能任务有新的思考、工作定位有新的把握,从而以宽广的眼界、更高的视角,深入思考并认真做好新时期的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努力提高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能力。
一、必须树立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的原则
稳定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状态。就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而言,稳定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历史性、动态性和综合性等特点。而北京市传统的维护稳定工作,主要是着眼于静态,从不出现任何问题、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不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角度出发,在思想理念、工作措施和制度机制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片面强调保持社会的绝对稳定,而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不足,对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律特点认识和把握不足,因此,尽管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保持了社会的基本稳定,但也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带来了一些消极负面的影响。
对照社会和谐的要求,维护稳定工作就应在指导思想、工作格局、工作标准等方面有大的提升,牢固树立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的理念,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第一,在指导思想上,要从过去单纯站在稳定工作自身来谋划稳定工作的局限,转变到自觉地把稳定工作置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要求来思考、来部署的战略思维上来。第二,在工作着眼点上,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新时期维护稳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维护稳定工作的目的着眼于和谐,使稳定工作的任务致力于和谐。第三,在任务职能上,要从过去单纯地强调专政、打击和管理等职能,转变到全面履行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专政与民主职能上来,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必须坚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原则
影响首都安全稳定的问题形成于各个时期,产生于各个行业,来源于各个方面。充分调动、积极依靠各个方面的力量,有效整合各个方面的资源共同开展工作,是实现首都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而传统的维护稳定工作,主要立足于党委政府,依托于政法专门机关,使得维护稳定工作在力量组织、资源整合等方面受到很大局限。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了大量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但由于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没有有效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和资源,致使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积越深,形势越来越严峻。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维护稳定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以及工作思路、方式方法都要予以更新。第一,必须坚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思路。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中,化解各种消极因素、消灭各种矛盾问题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调动积极因素更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基础性。因此,既要积极致力于解决各种问题,化解影响首都安全稳定的各种消极因素,更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方方面面资源,共同开展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第二,必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工作格局。要从过去主要依靠党委政府、依靠政法专门机关开展工作的工作模式,逐步转变到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新格局上来,不断扩大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努力形成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良好制度和机制。
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和谐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稳定则是实现和保持社会和谐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没有稳定,社会不可能和谐;仅有“高压状态”下消极、静态、封闭的稳定,社会也未必一定和谐。必须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从思路、制度、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才能推动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工作的进步。
当前,影响首都和谐稳定的问题很多,产生的原因复杂,表现形式各异。从原因上讲,除历史遗留问题外,绝大部分问题都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不好,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心和照顾不够,甚至一些地方、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及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造成的。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第一,必须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进行调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和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影响首都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第二,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广大群众能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不断增强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第三,必须从制度、体制和机制方面研究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既要解决影响首都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更要在制度机制体制方面下大工夫,从根本上解决产生影响首都和谐稳定的各种问题,才能防止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积越深,工作越来越被动。
四、必须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创新的原则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也不断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如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中介行业的发展、互联网监管等等,都是实际工作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要是社会建设和管理不严密、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必须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角度,来认识和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不能简单地沿用老观念、老办法,一堵了之,而必须用创新的思维,用发展的眼光,坚持疏堵结合,重在疏导、重在建设上下工夫。特别要适应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的进程,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要用法律的手段去引导、去规范,防止这些问题对首都安全稳定产生危害。对大量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将说服教育与依法管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将人民内部矛盾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确保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依法开展。
五、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类问题的成因十分复杂。特别是北京作为国家首都的特殊地位,更决定了容易成为各方面矛盾和问题的凝聚点和爆发点。对于大量滋生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不可能在不分轻重缓急,在一朝一夕之间全部解决。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当前暴露出来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特别是当前群众反映十分突出、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直接维系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城市拆迁、农村占地、下岗就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以及历史遗留等突出问题,集中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综合施策,重点攻坚,限期解决,力争在最大限度内、最短时间内消除和化解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才能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威胁。对于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予以认真总结,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成果上予以深化,力争推广到其他方面矛盾问题的解决中,以取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整体突破,逐步实现工作的主动,在更大的程度上、更高的层次上实现首都的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