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特别是规划项目日益增多的情况,我们决定在“十五”期间加强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经我们确定的科研管理部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为此,我们于2001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二级管理工作细则》(文内简称《细则》)的通知”,2002年1月17日又下发了一个补充规定。总的原则是“十五”规划项目(重点规划项目和委托规划项目除外)我们要下放到二级管理单位来管理。
对参与管理的单位我们统一给予确定,发证书(这次大会期间就颁发首批确定为“二级管理单位”的证书)。
根据《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提出下述管理工作要点:
1.从现在到明年底“十五”规划项目管理重点是抓最终成果的生产。到明年底,大部分“十五”规划项目面临结项。为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的项目管理工作重点和二级管理单位工作重点都应该放在抓最终成果生产上。总的要求是:规划项目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最终成果形成而展开工作。
2.从今年9月23日开始, “十五”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由已经确
定为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其具体操作办法是:
(1)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二级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最终成果打印稿。(封皮要注明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或重点项目批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信誉保证单位,提交时间等。详见附页);提交3000字最终成果简介(录入在3.5寸软盘上,一同提交)。
(2)由二级管理部门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审批书》填写(也可从网上下载)。
(3)由二级管理部门确定审定专家名单和鉴定形式,并上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项目管理干部,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召开鉴定会聘请专家应不少于5名;审读书稿专家应不少于2名。鉴定专家由项目负责人提供所需鉴定材料,并送达鉴定专家手中,由二级管理部门收缴或汇总专家鉴定意见。
(4)凡召开鉴定会鉴定最终成果,请事先通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项目管理干部,以便协商、确定鉴定费用及开支。根据《细则》规定,鉴定费用由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支付。
(5)鉴定会由二级管理部门负责筹备,鉴定由专家组长主持。
(6)鉴定会后,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1份,含3.5寸软盘)、填写好的结项审批书、专家鉴定意见一并上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通过鉴定验收的,由市社科规划办公室颁发结项证书。
有关要求,还可详见《细则》第四章“规划项目的结项”有关条款。
3.继续抓好阶段成果收缴工作。《细则》中明确规定,二级管理单位要“积极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推荐规划项目阶段研究成果”。各二级管理部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将已经取得的阶段成果(重点是已发表的调研报告,论文)及时交到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以便我们存档和继续做好阶段成果选编工作,发挥阶段成果的社会效益。
4.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课题组因故需要对研究计划作重大调整、变更、延期和中止项目研究,须写出书面报告,由二级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各二级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进行中的变化,尤其是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和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它重大事项,要有记录,并及时通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
5.要积极探索,做好“十五”规划项目中期评估的组织工作。“十五”规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先在研究时间在3年以上的重点规划项目中展开。二级管理部门回去了解一下,是否有这类项目。如有,可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中期评估时间,报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中期评估工作由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主持。所需费用由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列支。
6.做好信息化建设。根据今年发出的《细则》补充规定,各科研管理部门要把学习使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作为近期科研管理素质提高的工作重点。负责项目管理的同志,要尽快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要严格按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做好“二级管理”工作。凡在这方面有困难的,市社科规划办可以协助向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做疏通工作。
(摘自在“2002年社科规划工作年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