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国家社科研究规划和管理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重点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过去,重点项目是每五年立项一批,由于研究周期长,而社会实践变化十分迅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敏锐把握、及时研究,提出对策。为此,现在改为每年立项一批,目的是保证社会科学研究能够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研究上的及时反应。要以重点项目为龙头,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辐射作用,努力抓出一批精品力作。对于重点项目,立项后要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项目完成的时效性,提高成果的质量。
2、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提高课题立项和成果的质量。这些年社科研究规划中存在着“入难出易”的问题,就是评选立项要求比较高,一旦立项后,不管做得质量高不高,基本都可以通过结项,难以保证最终项目质量。今后要进一步把好“入口关”,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立项机制。实行项目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增加通讯初评环节,这样既有利于减少评审中的人情因素,又有利于评审专家有更多时间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研究,从而提高课题立项质量。同时,严格把好“出口关”。各类项目成果均实行通讯鉴定,由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由全国社科规划办根据专家意见确认结果和确定等级。
3、进一步改革拨款办法。为促进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杠杆作用,每个项目预留30%的资助经费,待鉴定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部分。对评为优秀的可以资助出版,鉴定不合格的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一定时期内不准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摘自“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社科研究‘十五’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