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功能的不断变化,对我们科研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策划与导向、组织与协调、咨询与参谋、监督与激励、支持与服务,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以创新思维推动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引导优秀成果、精品成果的顺利产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良好的科研环境对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来说极为重要,但它不仅仅是指物质条件的改善,对于从事高层次研究的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制度上的保证比物质条件的改善更为重要。为此,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出精品项目工程,由我校的多位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担任领军人物。
近年来,我校推出了“一个论坛,二套丛书,三份报告”等名牌精品系列,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个论坛”即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坛,创办于2001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三届;“二套丛书”即中国人民大学学术丛书和博士论文丛书;“三份报告”即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一个论坛、两套丛书、三份报告反映、研究我国现实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汇集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由我校各学科专业的众多知名学者担任精品工程系列领军人物,他们或作为论坛报告人、或作为丛书主编,其中包括我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十五”规划重点项目的多位负责人。我校的精品系列工程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而热烈的影响,已经成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重点项目负责人的参与一方面为我校精品项目做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他们承担的项目的科研成果。
2、完善科研评价、激励机制,鼓励推出精品。
近些年来,我校先后出台、修订了《中国人民大学科研考核办法》、《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试行)》等规定,用以评定科研人员的科研水平,激励优秀科研成果的产出。同时将科研与考核挂钩,在奖励优秀科研成果的同时,对于完不成科研任务的教师,予以不同等级的处罚。在评价、激励机制中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倾斜,是我校的一大特色。在《中国人民大学科研考核办法》中规定,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比其它项目要大得多;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试行)》中,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纳入核心期刊认定;在《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津贴评定与实施办法》中,重点项目按时完成并且取得了预期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是其它纵向项目的2倍或4倍。
此外,学校在设施、经费、政策等方面扶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研究落实工作,积极组织或支持重点项目承办、参与国内外重要的学术活动,鼓励他们参政议政,为政府机关提供决策咨询。我校的重点项目负责人纪宝成教授、王利明教授、郑功成教授均为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为全国人大提供了重要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十五”规划重点项目“物权立法研究”负责人王利明教授,同时身为我国物权法起草委员会专家,课题组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出版了《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说明》、《物权法研究》等三部著作及多篇论文。课题组不仅科研成果丰厚,其研究成果对解决我国物权立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指导作用。
3、做好项目成果的推广、出版工作,促进社会科学成果的延伸,强调它的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我们对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力求避免只作一次性研究,我校支持和鼓励将项目取得的成果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把前项研究成果转为后项的研究基础,使研究工作逐步深入,继续获得基金资助或争取校内科研项目基金的资助。二是积极作好项目的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将有价值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为他们的决策提供支持。对于优秀的科研成果,纳入我们的精品计划,大力宣传,并利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有利资源,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正是由于管理措施得当,我校科研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由此产生了一批学术精品,并多次获奖。例如,由我校已故著名教授苗力田主持翻译的《亚里士多德全集》,出版后曾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二届国家图书奖。在研项目目前已经取得了多项阶段性成果,获得学术界好评。
(摘自“探索科研管理新思路,促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出精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