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确立民主执政理念为前提。
执政理念即执政的指导思想。其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民主执政首先强调和着手发展党内民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应同发展党内民主结合起来。发展党内民主,应该使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充分认识到,党内民主的主体是广大党员,党内领导干部层次的民主并不能代表广大党员的民主。对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事业是全体党员的共同事业,党员是党内事务的主体和党组织的主人。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党内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确立民主执政理念、明确党内民主主体,才能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以完善民主运行机制为保障。
党内民主发挥不充分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机制是一种功能,它具有协调和润滑作用。只有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四项具体任务之一,进一步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党内民主才能进一步实现。针对目前党员民主权利实现机制的缺陷,重点应健全党员八项权利实现的机制,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机制。党员八项权利实现机制,即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实现,应建立刚性的制度、做出硬性规定和安排,并加强保护措施,确保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者不遭打击报复;对于没有做到《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等规定,侵犯党员权利的处理方式应规定严格、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机制即实行党内信息公开,党组织及时向党员传达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内容,做到重大事情的通报先党内后党外,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知情和了解。情况反映制度和机制即疏通党内民主渠道,主要是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信息渠道,确保基层党员的意见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使党组织的决策能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机制,即党组织做出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重大决策或关系党员切身利益的重大决议、决定前,走党内群众路线,让党员进行广泛深入讨论,上级组织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在绝大多数党员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决定,否则暂缓决定。
3.以改进民主方式方法为途径。
在发展党内民主中,如果具体方式方法不当或陈旧也影响民主的实现。方式方法如同过河的舟或桥,起着工具的作用。例如,在党内选举中,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上,可采取组织确定比例和结构,具体人选自下而上产生,确保以党员讨论的结果为推荐的依据,党组织要尊重党员群众的意志选择,不能随便更改候选人名单;选举前可采取候选人与党员或党员代表直接见面的形式、建立候选人资料网站方式或采取竞选演说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详细准确的介绍和宣传,以落实普通党员对候选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党内选举应设立秘密划票间,实行秘密投票方式,使党员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自由地参加投票。又如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在公示期满后、正式任命前,应公布公示结果,尤其对于公示拟选人提出的不同意见或反对意见,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如确实属实,必须取消其拟任职务资格,切忌以反映意见不具体而不了了之。
4.以国外政党经验教训为借鉴。
我们的党是一个开放的党,在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各国执政党适应新形势,发展党内民主、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的经验及做法,符合我们党情的可以探讨借鉴。比如加强直接民主方面,德国社民党提出,由全体党员而不是党代会选举总统候选人;西欧政党不断加大党内直接选举的力度;法国社会党1997年把党的第一书记选举改为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为扩大党内民主,有的党设立专门支部,引进“项目党员制”吸引更多的党员参与党内讨论和决策;有的党提出要努力成为一个“网络党”,利用网络为党的领导和普通党员搭建一个交流和对话的平台。为加强决策过程的民主参与,新西兰工党在党的政策出台前,先在党内进行广泛讨论,然后以意见书的形式提交给党的政策会议。总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应该拓宽视野,了解、研究国外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符合我们国情党情的借鉴吸收,也不失为一个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