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和理解党的执政概念,概括的说目前有两个维度:一是党的领导大于党的执政的维度,一是党的执政包含党的领导的维度。
从第一种维度出发,中国共产党首先是领导党,然后才是执政党。因为无论从党的历史进程,还是从中国政府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来说,党的领导实际所包括的政治关系,要远远大于党的执政所包括的政治关系。党的领导不仅包括党政关系,还包括党际关系、党民关系、党与企事业的关系、党与社会团体的关系等等。党在上述关系中,都有个领导和被领导的问题,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仅仅是党的领导的一部分。1962年毛泽东在7000人大会上就说过:“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军队和政府。”仅仅在党政关系这个层面,党的领导和执政在内含上是重叠的,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是执政。
这里有个“领导权”的概念。学术界共识性的看法是,党的领导权与党的执政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党的领导权主要的不是依靠权力来实现的,而是依靠党在实践中和历史进程中证明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靠革命的胜利和事业的成功,靠党在行动中的先锋和模范作用,为了人民利益吃苦、牺牲在前的献身精神和高贵品格,还包括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的理论力量等等因素,证明党的光荣、正确和伟大,从而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而实现的。“领导权”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正确发展方向而形成的权威。党的领导是权威。权威和权力的主要区别是,权威是一种心理上的认同,而权力是一种被迫的服从。“权力是一种建立在外在强制力基础上的社会关系,而权威则主要是建立在内在强制力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为什么会形成内在服从的力量?是因为你这个政党的信仰、道德、社会发展的追求、实现的利益与人民的需求一致。用“三个代表”表述,就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是否实现“领导权”非常重要,因为“领导权”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的根据,也就是政治学所说的合法性问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的那样,“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靠自身的先进性赢得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才能始终赢得人民对党的长期执政心理上的认同。实现领导权是赢得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实践证明,政党执政的合法性不单单是一个所谓普适性的普选和程序正义,还有另一个标准,就是能否通过历史发展证明你这个政党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如果在历史发展的实践中证明了你这个政党始终做到了“三个代表”,那就一定会赢得人民的广泛拥护和支持,那你这个政党的执政就获得了实质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与“形式合法性”不同的是,“实质合法性”需要一段历史实践来检验,合法性是通过历史实践的过程和结果来证明的。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没有执政权,但中国民主革命正确的方向、路线和方针是中国共产党指明的,广大人民包括民主党派及其各界人士,通过长期的革命战争的实践的检验,认清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所以最终一致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通过自己的伟大、光荣和正确不仅实现了对民主革命的领导权,也取得了建设新中国的执政权。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比较重视党的执政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成为党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赢得的领导权经过50多年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已经严重的流失了;党在人民中的威望已经大不如从前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赢得领导权的资源,如吃苦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格,“三大作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人民信仰中的无上地位等等,这些共产党人赖以赢得胜利和成功的资本,现在都体现得不那么明显了。中国共产党目前主要的政治资源,就是政权在手,军队在手,靠民主集中制维持并形成的比较完备和系统的党的组织资源,还有共产党人的老祖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的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不是不重要,从思想上和政治上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也是党建的根本,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目前还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方式。目前党建与市场经济和社会最直接的就是执政能力建设。从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发展生产力出发,在现有的体制内做文章,挖掘现有体制内尚未充分利用的组织资源、制度资源、文化资源等等,不断地从中外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的经验教训中积累和提炼理论,作为进一步发展和实践的指导,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这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所遵循的现实逻辑。
认识和理解党的执政概念的另一种维度,是党的执政包含党的领导的维度。这里首先涉及马克思主义的“两个联合体”理论。一个是“阶级联合体”,一个是“政权联合体”。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语境中,“人民”是对“阶级联合体”的称谓。“人民”这个阶级联合体在不同历史时期含义是不同的。共和国建立初期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用阶级阶层表述的人民,包含着这些阶级阶层政治上的代表———政党、人民团体等社会政治组织。在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中,人民这个联合体表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人民这个联合体中,包括各种基本的政治关系和制度:阶级关系和制度,政党关系和制度,人民团体关系和制度,党和阶级的关系和制度,党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和制度等等。这其中,最先进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人民这个联合体的先锋队是共产党。共产党是人民这个联合体的领导核心。所以,在人民这个联合体中,阶级之间的关系和制度是基础,政党之间的关系和制度是阶级利益和关系的集中体现,党和人民的关系和制度是这个联合体的核心和实质。党保持了自身的先进性并实现了领导权,这个联合体就会团结一致,形成巨大的政治力量;相反,这个联合体就会失去存在的合法性,这个联合体就会分崩离析;如果靠政权的力量强制维持这个联合体,这个联合体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从人民自愿的联合,变成某一种政治势力的专制统治。所以在这个联合体中,处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的能否保持先进性,是最最关键的问题。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是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人民政治生活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党自身建设的成败从根本上决定中国政治的成败和制度的合法性。
另一个联合体是政权联合体。政权联合体就是按照某种原则把国家权力组织起来形成的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项权力。中国的“政权联合体”是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国家权力体系。在这个联合体中,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这个联合体中,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和制度,主要是与人民政府的关系和制度是基本关系和制度,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和制度也是基本关系和制度。中国国家的政权联合体是个追求权力统一和高效行使的政权联合体。
上述两个联合体不是同一个性质和层次的问题。“阶级联合体”就是人们常说的“国体”,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阶级性质和基本阶级关系和制度:“政权联合体”就是人们常说的“政体”,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权形式或权力配置方式,包括横向的权力分立或分工和纵向的结构形式。前一个联合体是国家的实质,后一个联合体是国家的形式。两者以及两者的关系反映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形态。前一个联合体的实质是党和人民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后一个联合体的实质是人民如何依法当家作主。两个联合体以及之间的关系概括起来就是:“党领导人民依法当家作主”。这个概括就是党和政府文件中使用的“执政”的内涵。这里包含三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党的领导,一是人民当家作主,一是依法治国,也就是十六大概括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则和方略。这是个“大执政”概念,与现代西方政治术语中的执政概念和体现的政治关系和逻辑完全不同。现代西方国家执政党与国家政权基本的政治关系主要体现为执掌国家的行政权,所谓“执政”就是掌握政府的行政权。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不仅仅执掌国家的行政权,执掌全部国家政权,还有个对社会的领导问题。党的执政第一层关系是党和人民的关系,这是个领导问题,其次才是党领导人民和国家政权的关系。把党的执政仅仅限于党同政府的关系或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不符合党和政府文件中所说的执政的含义。
党的执政包含党的领导的维度,这个“大执政”的概念,在党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有明确的表述和运用。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表述是:“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表述是:“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使用的执政概念,也是这个大执政概念。“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这个《决定》讲了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这些执政能力内容,是包括在“党领导人民依法当家作主”这个大执政概念之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