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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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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指导制度研究
更新日期:
2007-04-09
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6AaFX001
档案号
项目名称
案例指导制度研究
所属学科
法学
项目等级
重点项目
项目类别
规划项目
规划期
十一五规划
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
经费来源
立项时间
2007年1月24日
预定完成时间
2008年2月29日
结项时间
(未公开)
信誉保证单位
项目负责人
秦正安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未公开)
民族
汉
职务
副部级
职称
其他正高职称
学历
大学
学位
其他
研究专长
法学
工作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
(未公开)
邮政编码
(未公开)
电话
(未公开)
传真
(未公开)
个人网址
(未公开)
E-mail
(未公开)
项目主要参加者基本情况
(未公开)
姓 名
出生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贺荣
1962.10
副院长
刑事诉讼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马强
1967.12
代主任
民商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范跃如
1972.7
法官
民事诉讼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新平
1976.1
法官
刑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研究内容
课题论证和研究计划
一、本项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国内外同类课题的研究现状
由高级别、执法水平较高的法院对本级和下级法院进行案例指导和规范,符合中国法院法官队伍素质的客观现实。现行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均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可以而且应当监督。案例指导制度就是从同一类案件的角度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这有利于总结审判经验并讨论决定如何统一和提高司法审判质量等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就北京法院而言,199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2002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法院指导案例的意见》,并明确规定,“《北京法院指导案例》是由高级法院统一推荐、编写、审核、签发,对审判实践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本市法院审判案例”。这一制度建立以后,受到了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官的好评。因此,研究案例指导制度问题,有助于首都法院乃至全国法院案例指导制度在宏观上的完善和具体制度上的创新。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最主要的法律渊源,也是区别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重要标志。随着两大法系的日益交融,不仅英美法系各国,大陆法系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也承认判例作为成文法的辅助渊源存在。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存在渊源关系,受其影响深远,遵循先例原则的判例作为法源之一,已经得到我国理论界的普遍公认。在审判实践中,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先后出台了“案例发布制”、“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判例指导制度”、“先例判决制度”等,这些尝试反映出我国实务界已经初步认同了尊重先例的理念,但是,各地做法不一的实践也反映出对如何通过构建案例指导制度贯彻遵循先例理念的理论基础研究的薄弱。有鉴于此,急需从案例指导的含义及意义出发,比较遵循先例的两种主要制度,分析我国的相关实践,尝试指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
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1.如何把握案例指导的定位和形成程序;
2.如何认识案例指导在审判工作中的意义;
3.实行案例指导制度中在认识、体制、立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建议。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1.提出在我国部分法院已经进行有益探索的基础上,基于我国尊重先例的传统,通过立法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2.明确成为指导案例的条件: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属于成文法没有明确规定或仅有原则性规定的,或者法律间存在冲突,并且该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该案对法律问题的解释符合成文法的立法精神;
3. 界定指导案例的产生及废止程序:为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应当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层级的案例指导制度,并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
4.改革的切入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制度。案例的选报和确认程序:由各级人民法院将典型案例层层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其他法定刊物、媒体上予以公布。效力:对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并公布的案例,具备强制的拘束力,其效力等同于司法解释,应当在判决书中引用;
5.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的权力,并赋予典型案例对法律适用的判断原则在本辖区内具有强制力;
6.中级法院经高级法院批准有权发布指导本辖区的案例。但是,在案例指导制度刚刚建立尚不成熟时期,不宜赋予中级法院所发布的指导案例以强制拘束力;
7.基层法院的判决应当通过一定途径上报至高院或最高法院,被高院或最高法院通过法定的程序确认后具有判例的作用。
四、研究采用的方法
1.理论研究与实证考察相结合,借鉴外国案例指导立法、司法经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
2.召开数次专家论证会、研讨会,对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广泛征求意见,推动案例指导制度的修改完善;
3.组织课题组成员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拟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为最高法院提供司法解释建议稿;
4.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进行宣传;
5.组织课题组成员到国内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做的比较好的法院进行实地考察。
子课题划分
项目研究过程
开题情况
(未公开)
中期阶段性检查
(未公开)
中期评估
评估专家
(未公开)
评估时间
(未公开)
评估形式
(未公开)
评估意见
(未公开)
项目阶段性成果
1、
关于北京法院实行案例指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查报告
2、
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规定\调研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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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情况
成果名称
案例指导制度研究
\报告
成果处理
结项表
成果主要内容
项目鉴定情况
鉴定人
(未公开)
鉴定形式
(未公开)
鉴定时间
(未公开)
专家鉴定意见
(未公开)
成果获奖及应用情况
制定规范性意见,用以统一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尺度.
经费管理
申请经费
(未公开)
批准经费
(未公开)
拨款情况
(未公开)
总 额
5
出版补贴
申请金额
(未公开)
批准金额
(未公开)
项目信誉评价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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